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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毛姆短篇作品 (第3/7页)

学博士——一直讨论得那么起劲的‘实在’。‘一年’,我暗自叫喊说,我还有一年。我要在这儿度过这一年,然后心满意足地死去。”

    “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都是傻里傻气,感情用事,像演蹩脚话剧那样。不过,如果不是这样,也许我们活到五十岁的时候,就不会那么明智了。”

    “请喝吧,我的朋友。别让我这番胡言乱语干扰了你。”

    他那只细瘦的手朝酒瓶一挥,船长把杯子里的剩酒都喝光了。

    “你一点也没有喝。”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拿酒瓶。

    “我是个节酒的人,”瑞典人微笑着说“我用一些我认为是更为微妙的方法来自我陶醉。不过,也许那只是自命不凡而已。总之,那样效力更为持久,结果也不那么有害。”

    “听说现在在美国有许多人吸古柯硷。”船长说。

    尼尔森嘻嘻地笑一下。

    “可是,我很少见到白人,”他又说下去“我也不认为偶尔喝几口威士忌就会对我有什么害处。”

    他给自己倒了一点儿,加上苏打水,呷了一口。

    “不久,我就发现为什么这地方会有这种超凡脱俗的美了。爱情曾经在这儿逗留过片刻,就像一只候鸟在海洋中途偶然看到一艘船,就暂且收起它那疲乏的翅膀那样,一种美好的激情的芳馨在这儿上空萦绕不散,那香味如同我家乡牧场上的五月山楂。我觉得这个人们爱过或者受过苦的地方,还总是保存着一种至今尚未完全消逝的淡香,仿佛他们获得了一种含有精神意义的东西,这些东西如今还神秘地影响到路过的人。我但愿能把我的意思讲清楚。”他稍稍地微笑了一下。“不过,即使我说明白了,我想你还是不会理解的。”

    他停了一下。

    “我想这地方之所以美丽,是因为一度受到了爱情的欢乐的赐予。”说到这里,他耸耸肩。“不过,也许这不过是因为青年人的恋爱和合适的环境的巧合使我的审美观得到满足的缘故。”即使是一个比这位船长开窍些的人,如果听到尼尔森这番话摸不着头脑,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尼尔森有点显得似乎在嘲笑他自己所说的话。仿佛他是出于感情说这些话的,而他的理智则觉得这种感情用事加上怀疑主义,那往往就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后果。

    他沉默一会,然后望着船长,眼睛里突然出现一种困惑的神色。

    “你知道,我不禁认为,我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他说。

    “我可不敢说我记得你。”船长答道。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仿佛你的脸我很熟悉。我已迷惑了好一会儿了。不过,我说不上是什么地点和什么时间看见过你的。”

    船长坚决地耸耸他那肥厚的肩膀。

    “我到这些海岛来有三十年了。一个人不可能在这么长时间里记得所有他见过的人。”

    那个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有时候,一个人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对于他先前从来没有到过的一个地方,他却熟悉得出奇,我看到你就有这种感觉。”他露出一副顽皮的笑容。“也许我在前世认识过你。也许,也许你是古罗马的船长,我是摇桨的奴隶。你在这些海岛上有三十年了吗?”

    “整整三十年。”

    “我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一个叫做红毛的人?”

    “红毛?”

    “我只知道他叫这个名字。我不认得他本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然而,我对他似乎比对许多人都更了解得清楚,比如说比对我的几个兄弟,尽管我同他们天天在一起有多年。他活在我的想象里,像保罗。马拉特斯塔或者罗密欧那样形象鲜明清晰。不过,我怕你从来没有念过但丁或者莎士比亚吧?”

    “我没念过。”船长说。

    尼尔森吸了一口雪茄,身子往椅背一靠,茫然地望着漂浮在无风的空中的烟圈。他嘴角漾出一丝笑容,一双眼睛却很严肃。接着,他望望船长。在船长那粗俗臃肿的身躯中有一种格外令人厌恶的东西。他有一种因为这种肥胖而显得过分自负的神气。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行为。这真是使尼尔森的神经紧张不安。可是,在他面前这个人跟他心目中的那个人之间的显著差别,却叫人感到愉快。

    “红毛似乎是人们前所未见的一个最漂亮的人儿。我同当时认识他的不少人——白种人——谈过,他们都一致认为,你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那美貌简直使你大吃一惊。人们管他叫红毛,是因为他有一头火红的头发,天然卷曲,他把头发留得很长。拉斐尔前派画家一定是因为这种奇妙的颜色才如醉似狂的。我不认为他会因此而自以为了不起,他太天真了,不会这样做了,不过,如果他这样做,也没有人会责怪他。他个子很高,六英尺一二英寸——在本来造在这里的那间土房里,在那根撑着屋顶的主柱上就有个记得着他高度的记号——他长得像个希腊神话里的天神,宽肩细腰;他像阿波罗,有着普拉克希特利刀下的那种柔滑与丰满,还有那种温柔的女性美,其中自有一种使人烦恼而不可思议的东西。他的皮肤白得耀眼,十分柔和,像缎子一般;他的皮肤就跟女人的皮肤一样。”

    “我小时候皮肤也很白。”船长说,充血的眼睛里闪烁了一下。

    但是,尼尔森并没有理会他。他这会儿正在讲故事,插嘴使他很不耐烦。

    “还有他那张脸,就像他的身躯一样美。一双蓝蓝的大眼睛,颜色很深,因此,有人说是黑色的,而且,和一般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是深色的,睫毛很长,也是深色的。他容貌端正,无懈可击,那张嘴真真像一个鲜红的伤口。他当时二十岁。”

    说到这里,瑞典人带点儿戏剧性地停了一下,呷口威士忌。

    “他是独一无二的。从来没有一个比他更美的人,这正同野生植物为什么会绽开奇葩一样说不出个道理来。他是造化一个可喜的意外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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