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道战之一代功枭_三三二章眼珠子全都瓦绿瓦绿的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三三二章眼珠子全都瓦绿瓦绿的 (第1/3页)

    三三二章 眼珠子全都瓦绿瓦绿的

    三三二章眼珠子全都瓦绿瓦绿的

    看过电文,韩立洪笑了。

    罗斯福之后的美国只有小手段,再无大境界。

    联合国±界银行、国基货币基金组织、布雷顿森林体系、二战后的世界格局…所有这些奠定美国世界霸主地位的基石都是罗斯福时代创立的。

    几十年之后,苏联崩溃,美国赢得了冷战的胜利,成为了独一无二的世界霸主,实际上,只是罗斯福奠定的这些基石的巨大惯性而已。

    美国赢得冷战的胜利,那并不是美国人如何优秀,因为实质上那不是美国的胜利,只是苏联的失败而已。

    罗斯福之后的美国,蠢人一茬接着一茬,这不,美国刚刚失去了罗斯福,就开始荒腔走板了。

    昨天,在联合国,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美国代表伯纳德?巴鲁克提出的一项计划,主要内容是设立原子能发展总署,作为国际原子能监督机构,管制原子能的发展和利用,甚至包括原料生产,任何利用裂变材料来发展原子弹的违反管制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该机构可以派遣代表到各国“观察”以确保有效的管制;该机构不受大国一致原则的约束,联合国常任理事会无否决权;在机构确立有效管制后,停止核武器生产,并销毁一切现存核武器。

    这一计划百分之九十九都是伟光正,只是有一点瑕疵,而就是这一点瑕疵,把这一“百分之九十九的伟光正”变成了臭狗屎。

    这点瑕疵是该计划要求先建立有效的管制,然后处置现存核武器,所以,并不能确保销毁现存核武器,而这势必有利于美国保持核垄断的地位。

    美国人这是明目张胆把其他人当傻子,但其他人不是傻子,所以,傻子恰恰是美国人自己。

    美国政府怎么会出台这种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政策?这有什么意义?对此,唯一的解释就是美国精英的智商迅速退化。

    退化好啊

    ――――

    印度,新德里。

    大会议室里,印度副王兼总督蒙巴顿坐在长桌的首位,两旁,右边是以尼赫鲁为首的国大党高层,左边是以真纳为首穆斯林联盟的高层,余下的还有一些土邦首领。

    今天,一九四七年七月十一日,是英国政府公布印巴分治方案的日子。

    路易斯?蒙巴顿是前盟军东南亚战区的最高统帅,他于一九四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被英国内阁任命为最后一任印度副王兼总督。

    蒙巴顿的使命就是解决郁印度独立的问题。

    到任之后,蒙巴顿的脑袋那叫一个大,郁印度的独立问题除了涉及代表印度教的国大党和代表穆斯林的穆斯林联盟,还有五百五十多个半独立的土邦。

    这本就是一团乱麻,再加上中国人,蒙巴顿每天都得晕个七回八回的。

    好在,中国人的问题解决了,但中国人的问题解决之后,麻烦又来了,国大党主席尼赫鲁在国大党党代会上明确宣布,各土邦只有两个选择:或者单独或者集体加入印度联邦,除此之外,别无它途。

    忙吧,尼赫鲁发表强硬声明之后,蒙巴顿就忙开了,忙着劝说这些土邦听尼赫鲁的,加入印度联邦,不要选择独立。

    蒙巴顿的劝说还是很有成效的,最后,除了六个土邦加入巴基斯坦之外,只有海德拉巴和克什米尔两个土邦希图保持独立地位,其他的都同意加入印度联邦。

    没人知道,或许就是知道了也无可奈何,英国人在南亚大陆埋下了一根钉子,这根钉子将扎的印度和巴基斯坦鲜血淋漓。

    这根钉子就是海德拉巴和克什米尔,但实际上,海德拉巴只是掩护,真正的钉子是克什米尔。

    按照分治方案的规定,印度教徒居多数的地区划归印度,穆斯林占多数的地区归属巴基斯坦,但对克什米尔的归属问题却规定由各王公土邦自己决定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或保持独立。

    克什米尔地区百分之七十七的人口为穆斯林,他们倾向加入巴基斯坦,但克什米尔土邦王却是印度教徒。

    这显然是个圈套,但因为种种原因,印度和巴基斯坦都接受了这个方案。

    这一刻,蒙巴顿的心情复杂之极,因为他即将要说的每一个字都代表了大英帝国的衰败,而且是无可救药的衰败。

    蒙巴顿方案公布:郁印度分为印度联邦和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分别建立自治政府;巴基斯坦由东巴基斯坦和西巴基斯坦构成;王公土邦在“移交政权”后享有独立地位,可分别谈判加入印巴任何一个自治领…

    ――――

    白宫里,一片轻松和愉快。

    今天,国会参众两院通过了国务卿马歇尔提出的援助欧洲计划。

    对美国的国家利益,马歇尔提出的援助欧洲的计划有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双重重大意义,通过是必然的,但是,杜鲁门不是罗斯福,虽然同样是美国总统,杜鲁门掌握的权力和罗斯福是不能比的。

    任何提案进入参众两院,实际上,说好听的是利益博弈,难听的就是分赃,杜鲁门和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