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章七十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章七十 (第13/13页)

因日精门发生火灾,于是疏理冤案,下令再审被判处死缓的三十八个人,而寥鹏、王辙、齐佐等也在其中。

    给事中李复礼等进言:“廖鹏等人是江彬、钱宁集团的成员,按王法必须诛杀。”于是又下令仍旧监禁他们,后来这些人相继伏法。

    自从杖责争大礼的人以后,于是极大地挫损了朝廷诸臣。

    六年,命令张璁、桂萼、方献夫代管三法司,改判李福达的案子,打算将马录以jianian党论罪。

    杨一清极力为马录辩护,于是判马录戍边,而连坐一共被判罪的达四十多人。

    张璁等将这些看作自己的功劳,因此请求皇帝编《钦明大狱录》颁布昭示天下。

    这椿案子所判的人,大抵都是张璁等三人平常嫌恶的人。

    皇帝拿祖宗之法,供给得势大臣排斥陷害无辜,而毫不觉察。

    八年,京城平民张福杀害母亲,却指控是张柱杀的,刑部郎中魏应召复审弄清了寅情。

    而皇帝因为张柱是武宗皇后的家仆,有意要枉法杀他,命令侍郎许赞完全推翻判案词,将都御史熊浃和魏应召打入大牢。

    自此以后,猜忌愈来愈厉害,冤判滥判的人很多,虽然问或下宽恤之令,而主旨苛刻。

    世宗曾经告谕辅臣:“近来连年因灾异减免刑罚,现在又值刑科三次覆奏请旨。

    朕考虑到死刑是大事,想把偷盗陵墓、宫殿等物和打骂父母大伤伦理的罪犯处决掉,剩下的叫法司再行审理,与你们一起判定,要慎重又慎重。”当时人们都认为合于大体。

    过了几年,大理寺奉诏上报经商议应减死罪的囚徒。

    皇帝说所有这些囚犯都不可赦罪,大理寺是假藉皇恩旧例而放纵jianian邪,破坏法律,故将寺丞以下的官员罢官的罢官,降职的降职各有差等。

    自从九年举行秋谢醮免于处决犯人以后,或者因吉祥的征兆,或者因郊祀遍祭天神,每年都举行停刑的法典。

    但是多次向执法官发怒,责怪他们,认为他们不按时上奏罪囚请旨,以致迫近冬至,这是抛弃大义而责恩典。

    于是削去刑部尚书昊山的职务,降级调用刑科给事中刘二畏等。

    世宗中期更加放纵于诛杀,连宰辅夏言也不能幸免。

    到三十七年,纔颁布手谕,说:“地方长官不尽得人心,纵情逞威风。

    湖广年幼小民吴一魁家两条人命枉死于刑罚,母亲又被逮捕,情况急迫无处控诉,从万里之外来京鸣冤。

    以此推之,蒙冤受屈的人不知有多少。

    你们这些人应赶紧体察朕的心思,加意怜恤他们。

    此令仍通告天下,让人们都知道。”这个诏令,有了恻隐哀痛之心。

    末年,主事海瑞上书触怒世宗,刑部判他死罪。

    世宗保留此奏章不下达,海瑞得以长期监禁。

    穆宗即位后,徐阶根据世宗生前的意愿写成遗诏,让所有被斥逐的大臣都返回京城,抚恤死亡者,释放被拘押者。

    读到此遗韶的人没有不叹息的。

    万历初年的冬月,皇帝再三下诏停刑。

    五年九月,司礼太监孙得胜又传旨:“奉太后之命,大婚期快到了,命令内阁大臣在第三次覆奏罪犯的奏章上,拟写免刑的圣旨。”张居正说:“按祖宗的旧法,凡审查明确的死囚犯,依法处死。

    嘉靖末年,世宗皇帝因为斋戒祭天神,纔有暂免处决罪囚的命令。

    至于有时根据御笔所勾的罪犯,酌情提取一部分犯人处决,这只是近年来姑息罪犯的弊病,不合旧制。

    臣等详细查阅了各个囚犯的罪状,都是些灭绝天理、伤败人伦的行为,圣母只看见犯罪者被判处死刑而可怜,而不知道被他们所戕害的人都含冤积愤于黄泉,如果不彻底洗雪他们的哀痛,那么怨恨之气就会上街云霄,破坏天界的祥和,这样造成的伤害就会更多。

    假使现在不行刑,年复一年,犯人充满了监狱,既浪费关押的费用,又违背了国家大典,与政治的主旨也大不相合。”给事中严用和等亦赞同张居正的意见。

    皇帝下诏允许张居正的请求。

    十二年,御史屠叔明请求释放建文帝时期忠臣的不同姓亲属。

    皇帝下令除齐泰、黄子澄以钋,方孝孺等受连累的查验后都予豁免。

    皇帝性格仁柔,而惟独厌恶进言的人。

    从十二年至三十四年,朝廷内外官员被处以杖刑、发配戍边或削职为民的达一百四十人。

    后来皇帝不再上朝理事,罕用刑杀,死囚屡屡停留于监狱或免于处决。

    天启年问,酷刑很多,另有记述,这里不详论。

    庄烈帝即位,诛杀了魏忠贤。

    崇祯二年,钦定叛逆罪一共六等,天下称快。

    然而这时承接神宗纲纪废弛、熹宗办事昏乱之后,厉行综合治理,用刑相当峻急,大臣也有许多被打入大牢的。

    六年冬处决死囚,皇帝穿着白色丧服驾临建极殿,召集合臣最后再商榷一下,而温体仁不为任何人平反。

    陕西华亭知县徐兆麒到任七天,城就被攻陷,因而犯下死罪。

    皇帝内心怜悯他,温体仁却不予挽救。

    十一年,南通政徐石麒上书救郑三俊,于是说:“自从皇上即位统治天下以来,遭受红笔判状判刑的臣子已达数干人,监狱都塞满了。

    即使判得合情合法,尚属可怜,何况在威严之下瑟瑟发抖而招供的人呢。

    有的顺i随其定案而不加挽回,有的揣摩皇上意旨而没有补救,株连牵引的人,九死一生,这哪里是圣人体恤用刑的精神呢。”皇帝不能采纳他的意见。

    当年冬天,因为彗星出现而停刑。

    有事关边疆失利、盗窃官府钱粮、剿灭敌寇失利的案件,命令刑部在五天内审判结案。

    十二年,御史魏景琦在西市处决死囚犯,正要将御史高钦舜、工部郎中胡理等十五人处斩,忽见宦官本清奉持皇帝诏命飞驰而来,免去了他们的死罪,于是释放了十一人。

    第二天,魏景琦回奏行刑情况,被皇帝责怪,打入锦衣卫监狱。

    大概皇帝因为罪囚中有人喊冤,命令暂停行刑,重新审理请旨,而魏景琦仓猝之间没辨清楚,所以得罪。

    十四年,大学士范复粹上疏请求清理监狱,说:“狱中文武囚臣达到一百四十多个,令人十分痛心。”皇上不予回复。

    当时国事越来越紧急,只是利用严刑峻法来约束群臣,群臣自己补救过失都来不及,而终究不能挽救朝廷的衰乱而灭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