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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更宽广的世界 (第3/9页)
的母语,被强行割裂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安全的,另外一部分是危险的;有一些字眼儿是革命的,另外一些是反动的;有一些是我们用的,另外一些是敌人用的。更糟糕的是,我并不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所以我常常在不知不觉中犯下“用词不当罪”昨晚在北京街头看见一幅广告,上面写道:当你拿到世界冠军的时候,会说些什么?下面给出了答案,他说,其实,我是一个作家。然而,即使站在更高的领奖台上,我也很难说自己是个作家,我只是一个潜在的“词语犯”有人也许会说,这一切都不足为奇,可我的感觉是:我已经快要窒息了。在千疮百孔、布满地雷的汉语之中,我艰难挑选每一个字。安全的字越来越少,以至于每个汉字都有点面目可疑。我要说,这不仅伤害了我的作品,也伤害了我们的语言,这是我们的母语,伟大的汉语,庄子、李白、司马迁和苏东坡的汉语。也许很多年后,我们的子孙会发现那些美丽的词汇、美丽的只要派出700万个饿瘪了肚子的传销者,拿根棉花糖就能打败金兀朮的拐子马。” 按:感谢《人民文学》杂志的厚爱,我获得了今年人民文学奖的“特别行动奖”今天下午在北京现代文学馆颁奖,我的朋友邱华栋让我准备一段获奖感言,于是我写了下面这些文字,但由于时间关系,这篇感言未能在现场发表,现在我把它发在这里。一个更宽广的世界如果没猜错“特别行动奖”表彰的不是作品,而是我的勇气。对一个作家来说,这是一种很特别的荣誉,听着就像赞美一个足球运动员打群架很厉害。我对此十分惭愧,因为我并不勇敢,一个作家真正的勇敢并不是与什么传销团伙周旋,而是在大众沉默之时,在真相不能言说之时,坦然而磊落地走进人群中,讲出他本应讲的话,为了真相和良知,敢于发于不和谐的声音,敢于犯举国之怒,冒天下之大不韪。而我只是做了一个公民应该做的:检举罪恶。这与真正的勇敢相去甚远。我必须承认,这点勇气并不值得嘉奖,我依然是个胆小的懦夫,我说的都是安全的话,我所批评的,都是允许我批评的。这本书已经完稿多时,可迟迟未能出版,主要原因是遇到了一位很有意思的编辑,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我和他发生了多次有意思的交锋,我摔了一个杯子,骂了几句粗话,把我家的墙壁狠狠地揍了一顿,最后还是投降了。这位编辑是个谨慎的人,对现实的处境怀着深深的忧虑,不管什么事,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安全。按他的意思,这本书最好不要出版,这样最安全;即使不得已要出版,最好不要讲出任何真相,因为真相就意味着危险;如果不得已要讲一点真相,切记不能发表任何观点,如果我有观点,我就是危险分子。我不太同意他的意见,但据我所知,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意见。这本书是我的传销纪实,传销团伙内有个说法:只要投入3800,两年之内就能赚到500万。为此我写了下面这一段:我飞快地算了一下,我们“体系”有近200人,每人赚500万,那就是将近10亿,盈利能力相当于中国移动的一家省级公司。如果全行业700万人都能赚这么多,那就是35万亿,远远超过2008年的国民生产总值,照这个态势发展下去,赶日超美只是眨眼间的事,我中华上国分分钟就能一统天下,正如孟子所言,可以“执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只要派出700万个饿瘪了肚子的中国农民,拿根棍子就能击落帝国主义的隐型战机,根本不用发展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连兵都不用养一个。这位编辑把“赶日超美”后面的话全都删掉了,我问为什么,回答说太敏感。我说这些话傻子也能看明白啊,这不是讽刺之语吗?有什么可敏感的?编辑说讽刺也不行,必须改,好吧,既然不能尖刻地讽刺,那就温柔厚道地讽刺,他说“中华上国一统天下”敏感,好吧,理解,删掉。“中国农民”也敏感,这我就不能理解了:一个中性词,有什么好敏感的?编辑说“农民”二字有歧视之意,好吧,我假装理解,改成“传销者”;“帝国主义的隐形战机”也敏感,好吧,理解,改成“高科技无人驾驶的隐形战机”编辑说不行“战机”也敏感,因为涉及军事。我向他请教:书店里有那么多直接讲军事的书,它们都能出版,为什么我“涉及”一下都不行?对方答复:这个问题不予讨论,反正“战机”二字必须改。可这是核心词,改无可改,只能全部推翻,最后改成“只要派出700万个饿瘪了肚子的传销者,拿根棉花糖就能打败金兀朮的拐子马。”书稿中还有这么一句:这团伙以河南人为主,就叫“河南体系”除此之外,还提到了广西体系、山东体系、四川体系…这本是一句普普通通的话,可是在编辑眼里,这样一句普普通通的话也有安全问题,因为“河南人”3个字涉嫌地域歧视,他建议我这么改:他们都是河南农民,这团伙就叫河南体系,以河南人为主。我提出质疑:你再读一下我的原话,请问,我有一点点歧视河南人的意思吗?还有一个问题是: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一定要改?对方回答:把河南人具体定义为“河南农民”这样高素质的河南人就不会提出抗议。我跟他谈判,说我原来是两句话,你改后成了三句话,这样不太简洁,我们把第一句删掉好不好?他想了半天,答应了,于是就出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我的原文是:这团伙以河南人为主,就叫“河南体系”修改之后变成了:这团伙书稿中还有这么一句:这团伙以河南人为主,就叫“河南体系”除此之外,还提到了广西体系、山东体系、四川体系…这本是一句普普通通的话,可是在编辑眼里,这样一句普普通通的话也有安全问题,因为“河南人”3个字涉嫌地域歧视,他建议我这么改:他们都是河南农民,这团伙就叫河南体系,以河南人为主。我提出质疑:你再读一下我的原话,请问,我有一点点歧视河南人的意思吗?还有一个问题是:这两者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一定要改?对方回答:把河南人具体定义为“河南农民”这样高素质的河南人就不会提出抗议。我跟他谈判,说我原来是两句话,你改后成了三句话,这样不太简洁,我们把第一句删掉好不好?他想了半天,答应了,于是就出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我的原文是:这团伙以河南人为主,就叫“河南体系”修改之后变成了:这团伙就叫“河南体系”以河南人为主。 就叫“河南体系”以河南人为主。在另外一处,我写到某人放了一个“印度风味”的屁,我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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