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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第2/4页)
说“听说酒精会杀死脑细胞,我开始担心自己可能脑伤严重,所以去找我的辅导员,告诉他我的忧虑。‘呃,’他说,‘也许你有脑伤,有这可能。不过我先问你,你能记住哪天在哪里开会吗?你能毫不费力找到会场吗?’‘能,’我告诉他,‘这些我都能做到’。‘那就没事,’他说,‘你目前所需要的脑细胞都有了。’” 我在休息时离开。 旅馆前台又有一个德金留下的口信。我马上打过去,他又不在。我留下姓名、电话,然后上楼。我又拿出唐娜的诗看,这时电话铃响了。是德金。 他说:“嗨,马修。我只是想说,希望昨晚没给你留下恶劣印象。” “你指什么?” “呃,总体而言,”他说“偶尔我会受不了压力,你懂我意思吧?我需要发泄,发发酒疯,说说胡话。我不常这样,但偶尔为之。” “当然。”—棒槌学堂·E书小组— “大部分时间我热爱工作,但有时压力太大,有些事情是你不想看到的,所以时不时地我得把所有这些垃圾从我体内清除出去。希望昨晚分手前我没太失态。” 我向他保证他没做错什么。我在想,昨晚的事他到底记得多少。他已经醉得足以失去记忆,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失忆的。也许他只是有点记忆模糊,不确定我对他的发作有何看法。我想起比利的女房东对他说的话。 “不必在意,”我说“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 “嘿,我得记住这句话。主教也会犯这样的错误。或许真的犯过呢。” “也许吧。” “你的调查进展如何了?有眉目了吗?” “还很难说。” “我懂你意思。如果有什么我能帮忙的话——” “实际上,还真有。” “哦?”“我去了银河旅馆,”我说“和一名经理助理谈过,他给我看了琼斯先生的登记卡。” “大名鼎鼎的琼斯先生。” “上面没有签名。名字是用印刷体写的。” “我猜也是。” “我问他是否可以给我看看过去几个月的卡片,看有没有同样用印刷体写的签名,然后同琼斯的笔迹相对照。他说他无权决定。” “你该给他塞点钱。” “我试过。他根本没懂我的用意。不过你能让他拿出签名卡的。他不帮我是因为我没有官方授权,但如果警方出面的话,他肯定会照办。” 他沉吟了一阵,然后问我这线索是否真的有意义。 “很可能。”我说。 “你认为凶手以前在那旅馆住过?用别的名字登记?” “有可能。” “但没用他的真名,否则他就会用手写体签名,不必耍这花招。所以我们又能得出什么结果呢,假设我们很走运,真有那么一张卡,又让我们给找到了,那我们弄到的不过是这个狗娘养的用过的另一个化名,那我们就跟现在一样不知道他是谁,毫无进展。” “真要帮忙的话,还有一件事你可以做。” “什么事?” “让那一带的其它旅馆核查他们,呃,六个月或一年以来的登记记录。” “查什么?印刷体登记吗?得了,马修,你知道这需要多少人力吗?” “不是查印刷体登记。要他们查名叫琼斯的房客。我说的是像银河旅馆这样的地方,昂贵的现代旅馆。它们大多数应该跟银河旅馆一样,将住宿资料存入电脑。五或十分钟他们就能调出琼斯的登记记录,但必须有个戴警徽的让他们去干才行。” “然后呢?” “你就可以找出那些登记卡,找到名字起首字母是C或者C。O的琼斯先生,然后就可以比较他的印刷体签名,看是否能找到他。如果你能查出什么线索,就再看看它能把你引向哪里。有了线索后该怎么办就不用我来教你吧。” 他又陷入沉默。 “不知道,”之后他说“听起来希望渺茫。” “也许是。” “坦白说,这是浪费时间。” “不会浪费太多时间的。也不是那么希望渺茫。乔,如果你不是先在心里把案子结了的话,你就会去做的。” “我不知道。” “你当然会这样。你认为是买凶杀人,或是疯子干的。如果是买凶杀人,你就不想处理。如果是疯子干的,你就想等他再次犯案。” “我不会那么不像话的。” “昨晚你就是那么不像话的。” “昨晚是昨晚,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已经解释过昨晚的事了。” “这不是买凶杀人,”我说“也不是疯子碰巧拿她开刀。” “你听上去像是非常肯定。” “相当肯定。” “为什么?” “雇来的杀手作案手法不会那么疯狂的。他怎么杀死她的?大砍刀砍了六十次?” “我想是六十六次。” “那就是六十六次了。” “不过不一定是砍刀。是类似砍刀的东西。” “他让她脱光,然后残忍地砍死她。他弄得满墙是血,以致于他们非得重新粉刷不可。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这样的职业杀手?” “谁知道那个皮条客雇了哪种野兽?或许是他让那个家伙把现场弄成那样的,下手要狠,杀鸡儆猴。谁知道他打的什么主意?” “然后他又雇我调查。” “我承认这听来有点离奇,马修。但是——” “也不可能是疯子干的。是正常人发狂后干的,绝不是精神病病情发作。” “你怎么知道?” “他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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