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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第3/3页)
责任减轻母亲的负担,而队里,又恰恰分了那么多胡豆,于是… 是增进了了解,还是总觉得自己欠了她一点什么,或是她的个性中,有着吸引他的东西,江彦城分辨不清。不过有一点,他是明了的,那就是他开始倾心于她,默默地、谁也不曾告诉地爱上了她。在集体户,他希望她在茅屋里;到集市上去,他希望她也去;她收工晚了,他心头焦急,思念,会不由自主跑到村边去迎她,遇见了什么事,他愿意第一个讲给她听。他也看到,当他帮她挑水,当他把砍回的柴分一半给她,当他悄悄地塞一块从集市上买回的糕饼给她时;她总会羞怯地偏过头去,默不作声地接受下来。同时,她的嘴角,会露出一丝不易让人察觉的笑意。 夜间,躺在床上;或是收工后,沿着河边散步,江彦城老在思忖,找一个什么样的时辰,周围没有其他人、向她表白;或者是,写一张小小的条子,趁人不注意,塞给她,约她在河边、在树林里,在村后的稻垛子后面见面。多少次啊,他为自己的这些念头激动得心颤、脸红。 他发现,她似乎也在为这样的情思忧郁、犯愁。她瘦了,脸容愈加瘦削,眼睛凹陷,话也出奇的少。在那些小说里描写的坠入情网的姑娘,不都是这样的吗?这就逼着江彦城,更早地向她有所表示。 啊,要不是那件事,江彦城真的会这么做了。 太令人惊讶,太令人不可理解了。他心目中那么好的一个姑娘,竟会做出如此缺德,如此毁坏自己名誉的事。在这之前,什么预感也没有,什么迹象也看不出啊! 一年一度的秋末冬初又来到了。生产队面临着年终结算,知识青年们纷纷打着主意,有的想趁农闲去县城、去地区找找关系,做点打通关节的事儿;有的在准备着回上海去消磨漫长的冬天。于艺文家寄来了五十元钱,要他在当地集镇上采购些便宜的年货带回上海,其余的作为路费。 于艺文领回汇款,那股高兴劲儿,甭提了。他把五十元钱,放在枕头底下的皮夹子里,同寝室的江彦城是知道的,就像江彦城常把钱压在板箱上的玻璃板底下,于艺文也知道一样。 于艺文什么东西还没买,有一天回来,一翻枕头,打开皮夹子,当着江彦城的面,就连声怪叫:“钱被盗了!”还一口咬定,钱是江彦城偷去的。因为他出门之后,大约只过了半个小时,江彦城就回来了。而他放钱的地方,只有江彦城晓得。 江彦城听了,大为恼火,和于艺文争执起来。他心里想,要是这事儿传到丁馥耳里,该多么难堪!而丁馥,就住在和他们隔着一间炉屋的女生寝室里。 一个咬定钱是被他盗了,一个矢口否认,两人争执不下,险些打起架来。 集体户里的吵嚷,惊动了村庄里的农民,造反蹦上大队主任宝座的高国璋,手里抓着五张十元的人民币,问于艺文: “你认认,这是你的钱吗?” 于艺文拿过钱来,稍一辨认,就认出来了:这正是他的钱,一点也不错。其中一张,撕破了一小个角,那一小个角,还在他皮夹子里呢。 高国璋“嘿嘿嘿”一声冷笑,立即宣布:于艺文的五十元钱,是丁馥偷的。她昨天晚上,刚把这钱作为欠款,交给年终分配的结算小组。 江彦城顾不上问于艺文,钱是不是昨天丢的?他震惊地盯着被喊出来的丁馥,嘶哑地嚷着问: “这、这钱是你偷的?” 周围多少张脸望着她啊,知青们,村庄里闻讯而来的男女老少,可她…她她她她…她垂着头,胸脯起伏着,嚅动着嘴唇,答了一个字: “是。” “你!”江彦城的怒吼盖过了所有人的嘁喳私议“你真下贱!” … 隔壁那家人,怎么这么爱听那首缠绵的情歌呢?听,又放起来了:是爱情 不够深, 还是没缘分? 希望你告诉我, 初恋的情人, 你我各分东西, 这是谁的责任? … 谁的责任?当然是丁馥的责任。他怎么可能去爱一个“三只手”的姑娘,他怎么能向她表白呢? 江彦城在他那狭小的“领地”上翻了个身,是他的领地太小,还是他翻身过猛?幸亏他及时地抓住了床沿,才没掉到地板上。哦,想上海,盼上海,回到了上海,却只能睡在三层阁楼上,房子拥挤,恋人背信弃义,连工作也没有,快三十了,还在待业。 待业,待业,从知识青年,变成待业青年,名称变化了,可实际情况几乎没啥变化,没有收入,不能自立,而唯有年龄,一年一年增大起来。 想到自己的身份,江彦城陡然想起,那个丁馥,在酒店里给他买两盘菜的丁馥,不也是待业青年吗!他听说,她父亲在行车事故中死了,她母亲退了休,让她一个弟弟顶替;她本人,回到上海以后,也在待业。 那么,她哪来的钱给他买菜呢?是故意硬着头皮,来当众羞辱他,奚落他,嘲弄他?还是她又在卖五香豆、花生米、炒瓜子赚的钱?或者是干脆当了小偷?要不,她一个女的,为啥要去那种小酒店? 江彦城的脑子里,乱成了一团,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自从发生了偷盗事件,他再没和丁馥讲过一句话。特别是后来同刘廷芳好上了以后,他连正眼也没瞅过丁馥一眼。丁馥为何会出现在小酒店里,还给他买来两个冷盘?他绞尽脑汁,也得不出个答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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