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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坑神庙前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第3/4页)
刻下这句话: 世上人,无非嫖客与妓女。 这是没有多少文化的姥姥一生中说出的最有喻世意义的警句。 mama的离婚成为她与姥姥关系的转机。 自从当年离家出走,不久又上山下乡后,她与姥姥的母女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多年来,母女虽然都住在北京,却只见过两次面。一次是mama结婚,一次是我出生。 据说姥姥曾经反对过mama的婚事。对男人清楚得像一杆秤一样的她,只看了爸爸一眼就断定说:“这个男人不能跟你终老的。男人是拿来用的,可是你看看他那个拆白样子,注定了要吃一辈子软饭。” mama当然不听。 ——如果她听了,又怎么会有我? 但是我三岁那年,姥姥的话得到了验证。 mama在离婚次日痛定思痛,抱着我找到姥姥门上,跪在地上说:“妈,现在我明白你的苦心了,你原谅我吧。” 姥姥当然原谅她。姥姥的半辈子都活在等待中,等待有一天可以有资格有机会原谅自己不孝的亲生女儿。 她扶起mama,与她抱头痛哭,说:“岫儿,岫儿,妈从没怨过你,只要你不怨妈就好了。” 我一直不知道mama主动同姥姥和好究竟是因为衷心悔悟,还是一次新的利用——利用姥姥帮她来照顾我。一个累赘。 姥姥当年骂过mama是她的累赘,但是心里并不真的这样想。 mama从没有这样骂过我,可是她后来的种种行为其实都在验证这一点——对她而言,我只是个累赘。 她从不肯当着人面承认我是她女儿。 离婚后,她在情场与商场上同时翻云覆雨,不久扶摇直上,提名十大杰出企业家,著名广告人。 ——她怎么肯让人知道自己已经有了一个那么大的女儿,这会让她辜负了上帝赋予她的永恒的二十五岁的美貌。 天生丽质难自弃。所以弃的就只有泄露天机的亲生女儿。 反正她姓云,我也姓云。对外说我们是姐妹俩也顺理成章。 我在节假日的时候偶尔会去探望她,遇到有客人在,便大声喊她“表姐” mama再镇定,也还是有几分羞涩,背后教训我:“含糊叫一声算了,何必可着嗓子满屋喊。” 我知道她不好意思,于是喊“表姐”的声音就更加响亮脆快。 同母亲作对,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事。 虽然,事实证明我走过的路偏偏一直在印证她的路。包括叛逆,包括离家出走,包括做妓女。 我说过我们母女间没有交流。她不是那种可以和女儿痛说革命家史的母亲。三岁以前的记忆太过朦胧。我一直想不明白像mama那样的女人怎么会选中爸爸那样的男人做丈夫。也许,mama也有年轻单纯的时候?文学作品中有很多母亲会告诉女儿自己年轻时约会的每一个细节,我mama则只会要求我在婚前做一个处女。 “你结婚的时候是处女吗?”我问mama。 她很恼火,但压抑着怒气点了头:“是,你爸爸是我第一个男人。” “现在呢?现在你有过多少男人?你数得清吗?”我再问。 这次母亲光火起来,指着门要我滚蛋。 我对她摇头:“mama,如果你真想让我成为一个淑女,自己就首先不该做悍妇。” 她被我气得笑起来,停了一会儿,神情疲惫地说:“曾经我想过要做一个男人的好妻子,但没有成功,于是,我只有做天下男人的情妇。” 要做天下男人的情妇。这是mama说的,也是她做的。 一直觉得mama在实质上比姥姥更像一个妓女。同样是出卖rou体换取实利,她做的,远远比八大胡同的真正妓女更加下贱。 可是媒体偏偏要树立这样的人做楷模。只要她自己赚钱的时候也记得分润他人,只要她逢年过节偶尔客串一下福利院义工,只要她每年依法纳税的同时没忘了缴付各种慈善捐款… 那么,她就是一个楷模。 从普通女工到十大企业家,她一路“睡”上去,色为媒,钱铺路,所向披靡。 我也活在黑白颠倒中。但比她磊落。 我把黑夜当成白天来过,在“夜天使”里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歌妓。穿名牌服装,戴白金首饰,跟人聊天中文里夹着英文,间中优雅地持一杯红酒并准确地说出它的生产年份与出产地——当然,媒体对我们这种人也有一个美称,谓之“小资” 所谓媒体,就是给不美丽的人和事册封美丽的名衔,而同时给一些无过错的人挑刺儿,直至他们完全分不清是非方向,只得像个傻子似的任媒体摆布。这叫时尚。 时尚的另一重意思是愤世嫉俗,是烟视媚行,是叛逆,以及残酷的青春——毋庸讳言,我全都做到了极致。 无奈的是,不管我有多么痛恨我的母亲,却不能改变她的血液在我身体里流淌这一事实。 我们的脸,一天比一天酷似,一样的似乎总也睁不开的大眼睛,一样的斜飞入鬓烟笼雾罩的细长眉毛,一样饱满润泽的樱桃唇,甚至一样的一笑左腮一个酒窝右腮一颗红痣。 每当对着镜子,我看到的都不仅是我自己,还有我所痛恨的母亲。 这是命运对我们母女最可怕的诅咒。 C 准备下山的时候我们遇到秦晋。 斯时薄暮冥冥,轻寒剪剪。我们交了船上岸,看到山间的野花开得正旺,那么多绚丽的颜色彼此冲撞而又无限和谐,那是再大胆的时装设计师也不敢混放到一起的颜色,然而在夕阳下,在春风里,它们怒放得如此张扬而自信。 这便是自由。 秦晋在那烂漫山花间伫立,灰色的夹克衫于风中呼啦啦地张合,明明穿的是最新款的“耐克”运动装,然而看在眼里,总觉他一袭长衫,恍若从远古走来。 那一刻比任何一刻,都使我有种强烈的感觉:秦晋是一个旧时代的人,是从秦砖汉瓦的厅堂里走出来的,是兵马俑借尸还魂。 秦小姐挥着手叫他的名字。 秦晋回过头来,被西下的太阳照得眯起了眼睛,夕阳给他的头发镶了一道金边,英俊得让人心跳加速。 此后很多年,每当想起秦晋,映入我脑海中的便是这样一个夕阳武士的印象。 那晚残阳似血,空气中有种淡淡的腥甜的味道,秦晋走过来对我们说,夕颜刚才在山上晕倒,他已经将她背到山下,借了一家小酒馆的包间休息。现在,是特意上来通知我们的。 他把Shelly叫夕颜,这个细节令我不快。 “Sh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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