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火的女孩_第十三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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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第3/6页)

人。”安德森说。

    他说的是安斯基德的谋杀案,但也同时在众人保持缄默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

    纽柏格和莫丹松也都这么想。

    “接下来还有这个不可思议的时间结构。”包柏蓝斯基说。“没错。开了致命的两枪后,凶手立刻离开公寓、下楼、丢弃凶器,然后消失在黑夜中。过后不久——可能只有几秒钟时间——布隆维斯特兄妹便开车到来,停在大楼外。有一个可能是凶手从地下室离开。有个侧门可供他使用,进入后院再穿越一片草地,便可到达平行的街道。但他得有地下室门的钥匙才行。”

    “有任何迹象显示凶手从那里逃走吗?”

    ①那次暴动发生在二00一年欧盟高峰会进行期间,魏斯伯在那场暴动中遭瑞典警方开枪射中腹部,引起轩然大波。瑞典警方为掩饰执法不当而对媒体说谎,并伪造证据。

    “没有。”

    ,'b卜么就不用再继续描述了。”茉迪说:“不过他为什么要丢弃武器?如果带着走,或是跑远一点再丢,我们可能得找上好一会儿。”这个问题无人能回答。

    “对于布隆维斯特应该怎么想?”法斯特问。

    “他确实受到惊吓。”莫丹松说:“但举止仍相当理智,头脑似乎很清醒,我想他是可以信任的。他的律师meimei证明了那通电话与开车前来的事实。我认为他没有涉案。”

    “他是个名记者。”茉迪说。

    “这么说媒体又有得炒了。”包柏蓝斯基说道:“所以我们更应该尽快了结。好啦…霍姆柏,现场由你负责,当然也包括邻居在内。法斯特,你和安德森去调查死者,看看他们是谁?目前在做什么?和哪些人来往?谁有杀人动机?茉迪,你和我一起看看当晚的证人供词,然后列出达格和米亚昨天被杀前,一整天的活动。今天下午两点半回到这里集合。”

    布隆维斯特在达格的办公桌前展开一天的工作。他呆坐好长一段时间,仿佛自觉无法胜任这项任务。

    达格有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而且一开始大多在家里工作,通常一星期只有两天会来办公室,后来这几个星期才较常来。他在杂志社用的是一部老旧的PowerNlacG3,电脑摆在他桌上,任何员工都能使用。布隆维斯特打开老旧的G3后,发现许多达格一直都在使用的资料。他主要是用G3上网,但也有一些从他的笔记本电脑复制过来的文件夹,另外他还用两张光盘将资料完整备份,锁在桌子抽屉里。通常,他每天都会将最新、最即时的资料做备份,但由于前几天没来办公室,因此最近更新的日期是星期日晚上,中间少了三天。

    布隆维斯特复制了压缩的光盘后,把它锁在自己办公室的保险柜里,接着花了四十五分钟看过原始光盘的内容。其中约有三十个文件夹和无数个子文件夹,那是达格四年来对非法交易所作的调查研究。他浏览文件名,看看哪些文件可能包含十分敏感的内容,例如达格想保护的消息来源的姓名。他对消息来源一直小心翼翼,类似的资料全都放在一个名为“机密来源”的文件夹中。这个文件夹共有一百三十四个文档,而且多半都很小。布隆维斯特选取了所有文件之后加以删除,但并非丢到回收站,而是拉到一个Bum程式的图标,这程式不只有删除功能,还会一比特接着一比特地连根拔除。

    接下来打开达格的电子信箱。他在《千禧年》也建立了自己的信箱,无论在办公室或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都会使用。他有自己的密码,但对布隆维斯特来说不是问题,因为他拥有系统管理员权限,可以进入整个邮件服务器。他下载了达格的邮件,刻录到一张光盘里。最后他才着手处理堆积如山的纸张,里面包含参考资料、注解、剪报、法院判决书与达格保存的所有书信。为了保险起见,他把所有看似重要的东西都加以复印,总共有两千页左右,花了他三个小时。凡是可能与机密来源相关的资料,都先放到一边,约有四十页,主要是来自两本A4笔记本的注记,达格原本锁在抽屉里。布隆维斯特将这些资料放进信封,拿到自己的办公室。接着再把其他所有与达格的计划相关的资料搬到自己桌上。

    工作结束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到楼下的7一el~买一杯咖啡和一片比萨。他误以为警方随时可能前来搜索达格的办公桌。上午十点才刚过,包柏蓝斯基的调查工作便有了意想不到的突破。他接到位于林雪平的鉴定实验室的雷纳·葛兰伦来电。“是关于安斯基德的命案。”

    “这么快?”

    “我们一早就收到凶器,分析尚未完全结束,但有一些资讯你或许会感兴趣。”

    “好,说说看你们发现了什么。”包柏蓝斯基说道。“凶器是一把一九八一年美国制的科特点四五麦格农手枪。上面有指纹,也可能有DNA,但这项分析需要多一点时间。我们也看过击中那对男女的弹头。应该是这把手枪发射的,这倒不令人意外,如果在现场的楼梯间发现手枪,结果多半如此。弹头碎得很厉害,不过有一块碎片可以用来比对。这非常可能就是凶器。”

    “应该不是合法武器吧。有序号吗?”

    “这把枪完全合法,所有人是一名律师,叫尼斯·艾瑞克·毕尔曼,于一九八三式式年购买。他是警察射击俱乐部会员,住在欧登广场附近的乌普兰路上。”

    “你到底在说什么?”

    “诚如我刚才所说,我们也在手枪上发现几枚指纹,至少来自两个不同的人。其中一人应该是毕尔曼,如果这把枪并未报失也未出售的话——但我没有这方面的资讯。”

    “啊哈,换句话说,有线索了。”

    “第二组指纹是右手拇指与食指的指纹,比对有了结果。”“是谁的?”

    “一名出生于一九七八年四月三十日的女子。一九九五年在旧城区,曾因伤害罪被捕,指纹记录便是当时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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