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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哈勒尔自传第六章 (第10/11页)
,有几英里宽,然后穿过一大片平坦的地带,慢慢开上一座峻峭的山。我们在光滑、闪烁的公路上停下,公路一边是陡峭的岩壁,一边是矮矮的护墙,弯弯曲曲向上盘旋,弯儿投得很急,越盘越高。公路下面有一池碧蓝的湖水闪着孩她的波光。 “这地方真美,”我说。 “太漂亮了。我们可以把这条路叫作车轴路,据说有不少各种不同的车轴在这里被扭断了,小哈里,注意! 路旁有一棵巨大的五针松,树上用木板搭了一个小棚子,这是个腰望哨和猎台。古斯塔夫冲我爽朗地笑了笑,狡诈地眨了眨蓝眼睛,我们急忙下车,顺着树干爬了上去,隐蔽在盼望哨里,深深地吸了口气。我们很喜欢这个酸望哨。在里面,我们找到了猎枪、手枪和子弹箱。我们刚凉快了一会儿,做好打猎的姿势,就听到最近的拐弯处响起一辆高级轿车的喇叭声,喇叭声嘶哑高傲,汽车在闪光的山路上吼叫着,高速开过来。我们已经端好了枪。紧张极了。 “瞄准司机广古斯塔夫马上下令说道,汽车正好从我们下面开过。我对准司机的蓝相扣了板机。那人应声而倒,汽车仍在向前驶着,结果撞到岩壁上又弹了回来,像一只大野蜂似的又重又惨地撞到矮矮的护墙上,车翻了个底朝天,砰地一声翻 “干掉了!”广古斯塔夫笑道。“下一辆我来。” 又有一辆车开来,三四个乘客坐在软软的车座上;一位妇女的头上包着一块高高飘起的纱巾,我真为这块纱巾惋惜,谁知道,在这块纱巾下面,也许是天下最漂亮的女人在欢笑。天哪,假若我们扮演强盗,最好也效法那些伟大的榜样,不要把我们杀人的狂热扩及到漂亮的女人身上。可是古斯塔夫已经开枪了。司机抽搐了一下,倒在车里,汽车撞到刀削似的岩石上,飞向高空,四轮朝天,砰地一声又掉到公路上。我们等着,车上没有一点动静,那些人像被捕鼠器捕获的耗子那样毫无声响,躺在车下。车子还在震响,车轮在空中可笑地转动,突然发出一声可怕的爆炸声,车子顿时着了火。 “这是一辆福特车,”古斯塔夫说。‘我们得下去清扫道路。” 我们从树立下来,看着还在燃烧的汽车残骸。车很快就烧完了,我们折断小树做成撬杆,把烧坏的汽车播到路边,翻过矮墙,推下悬崖,山下的灌木被打断,噼噼啪啪响了好一阵。翻动汽车时,两个死者从车中掉了出来,躺在地上,衣服烧坏了一些。有一人的衣服还算完好,我检查他的口袋,看看能否找到点什么,表明他是干什么的。我掏出一个皮夹子,里面装的是名片。我拿起一张,上面写着:“Tattwamas!” “真有趣,”古斯塔夫说。“话说回来,我们杀死的人管它叫什么名字,都无所谓。他们跟我不一样,是些可怜鬼,名字无关紧要。这个世界肯定要毁灭,我们跟着一起毁灭。把他们按在水里十分钟,这是最无痛苦的解决办法。好了,开始工作!” 我们把死者也扔下悬崖。又有一辆车嘟嘟地开近。我们干脆就从路上向它射击,打中了。车子像个醉汉那样又向前踉跄了一段,然后翻倒,呼呼呼呼地停住了。一个乘客一动不动地坐在车里,一位年轻的漂亮姑娘却没有受伤,她脸色苍白,浑身发抖,从车子里走出来。我们亲切地向她问候,说愿为她效劳。她非常吃惊,说不出一句话,神经错乱似地盯了我们一会儿。 “好,我们先去看看那位老先生,”古斯塔夫说完就向那位乘客走去。他靠在死了的司机后面的座位上,灰白头发短短的,睁着一双聪慧的浅灰色眼睛。看来他伤得很厉害,嘴巴流着鲜血,发僵的脖子歪斜着。 “老先生,恕我冒昧,我叫古斯塔夫。我们斗胆,打死了您的司机。请问尊姓大名!” 老者那双小发眼睛冷冷地、悲伤地看着我们。 ‘我是检察官罗林,”他慢慢地说。“你们不仅杀死了我可怜的司机,还杀死了我,我觉得我不行了。你们为什么要向我们开枪?” “您的车速太快了。” “我们开得不快,是正常速度。” “昨天正常的,今天就不正常了,检察官先生。今天,我们认为不管什么车,速度都太快。我们现在毁坏汽车,毁坏一切汽车以及所有其他机器。” 他们也毁坏你们的猎枪?” “是的,假如我们有时间,就会轮到猎枪。估计到明天或后天,我们大家就都完了。您知道;我们这个地方人口太多了。瞧!现在需要的是空气。” “难道你们毫无选择地向每个人开枪?” “当然。对某些人无疑是十分惋惜的。比如说这位漂亮的女士就使我们很难受。她是您的女儿吗?” “不是,是我的速记员。” “那就更好。现在请您下车,或者我们把您拉出来?我们要把车毁掉。” “我宁可与汽车同归于尽。” “随您的便。请允许我再提一个问题。您是检察官。我始终不理解,一个人为什么能成为检察官。您控告别的人,您判他们的刑,他们大部分是穷鬼。您就靠这个生活。是吗?” “是这样。我履行我的职责。这是我的责任。正像刽子手的工作是杀死被我判以死刑的人一样。你们现在不也在做类似的事吗?你们也在杀人。” “我们是在杀人。不过,我们不是为了履行职责,而是为了娱乐,或者干脆说是出于不满,出于对世界的绝望。因此,杀人给我们带来一丝快意。杀人从来没有使您快乐?” “你们太无聊了。请你们行个好,快结束你们的工作吧。假如你们根本不知道职责这个概念…” 他打住了话头,动了一下嘴唇,像要吐痰。但吐出来的只是一点血,粘在他的下巴上。 “请您等一会儿,”古斯塔夫很有礼貌地说。“职责这个概念我是不知道,现在不懂了。以前,我的职业经常与这个概念打交道,我以前是神学教授。我还当过士兵,在前线打过仗。我觉得,凡是职责,凡是权威和上司命令我做的事情,压根儿都不是好事儿,找宁可反其道而行之。但虽说我不知道职责这个概念,我却知道罪责这个概念,也许这两者就是同一样东西。母亲生了我,我就有罪了,我就注定要生活,我就必定要属于一个国家,要去当兵杀人,为购买炮火而纳税。现在,就在此刻,像以前在打仗时一样,生活之罪又使我不得不杀人。而这次杀人,我心里毫无反感,我已经屈服于罪责。把这个人口拥挤的愚蠢世界打个粉碎,我一点不反对,我很愿意帮助毁灭世界,我自己也很愿意一同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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