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185_忌我我身体里有只鬼体里有 (第2/4页)
事了吧?”等了大概半个小时后,下巴处有道刀疤邓正杰有点奇怪地说了一句。 “女人嘛,都是这样的。换完衣服再加上化妆,总要拖上一些时间的。”身材肥胖地许其志毫不在 边喝酒一边说道。 在两人说话的时候。秦四海并没有出声,只是默默地喝着酒。 又过了大概十分钟左右。穿着一件素色旗袍地孙玉玲总算出现了,但是奇怪的是,除了负责保护她的两个保镖以外,在她身边还多了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大约五十来岁,眉毛浓密,身材修长匀称。皮肤黝黑,五官端正。眼光炯炯有神。 “大嫂你来了。”泰四海、许其志、邓正杰立刻站起来欢迎。 “大嫂,这位先生是…”望着孙玉玲身边的男人,秦四海有些奇怪地问。 孙玉玲平静地回答说:“这位是先夫当年的结拜兄弟,他叫冯坤。” 听到孙玉玲的介绍,泰四海、许其志、邓正杰三人不禁十分惊讶地看着那个男人。 陈永泰竟然有个结拜兄弟?这种事他们还是第一次听说。 这时。孙玉玲在所有黑道分子脸上略略扫视了一遍后,这才以稍高一些地声量说:“各位,这位先生的确是先夫地结拜兄弟。在七年前。先夫带我去马来西亚的时候,曾经秘密地带我去见过这位冯先生,并且亲口向我介绍说,这位冯先生是他年轻时候的结拜兄弟,而且他还曾经救过先夫一命。 但是这位冯先生的身份比较特殊,不能让外人知道他与先夫的关系,因此先夫才一直隐瞒着这件事。 在安儿出生之后没多久,永泰曾经对我说过,假如他发生什么意外地话,会将财产全部留给安儿,叫我要好好照顾安儿,直至他长大成*人。永泰还说,假如有人敢觊陈家家产的话,就叫我马上通知冯先生,叫他来为我主持公道。 而我今天之所以特意请冯先生过来,就是因为有想对永泰的亲生骨rou安儿不利,而且还想独吞陈家地家业。” 当她最后一句话刚一说完,全场顿时一片哗然。 过了一会,最先反应过来的邓正杰一脸怒气地问:“大嫂,究竟是哪个畜生敢这样做,你不妨当众说出来,我们一定会为你主持公道的。” “是呀,究竟是哪个混蛋敢这样做,我们一定不会放过他的。” “大嫂你快说是谁?” 不少跟了陈永泰颇长一段时间的人也大声叫出来。 看到现场一片喧闹,身材肥胖的许其志举了一下手让所有人先静下来,然后表情严肃地问:“大嫂,在这里的全都是我们的兄弟,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你尽管放心大胆地说出来。” 一时间,全场一片肃清,所有人都将目光凝聚在孙玉玲的身上。 看了一下站在身边的冯坤后,孙玉玲忽然将自己的右手举起并指着一个人大声说:“想独吞陈家家业的就是这个人。” 看到孙玉玲指着的那个人,所有人顿时全都愣住了。 只见她指着的竟然是泰四海。 “什么,秦叔竟然做出这种事?”一个人在失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这才发现自己说错话了,立刻捂住自己的嘴低下头。 但这时根本就没人注意到他,所有人只是无比惊讶地望着脸色铁青的秦四海。 “四海,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身材肥胖的许其志一改之前好好先生的和气态度,阴沉着脸问。 秦四海用十分复杂的眼神看了孙玉玲一眼,然后冷冷地说:“大嫂,话是不能乱说的,你说我想独吞陈大哥的家产,你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吗?” 孙玉玲并没有看他,而是对跟了陈永泰时间最长的许其志说:“许大哥,有件事我不得不说了。就在今天先夫的两周年忌日里,秦四海他逼我签下了一份有关安泰赌场的股权转让合同。他要我将安泰赌场无条件地转让给他,否则他会找人暗杀安儿。 为了保护永泰唯一的骨rou,我只好被迫在合同上面签了名。如果我没猜错地话。那份合同应该还在秦四海的身上。” 听到孙玉玲的话,周围顿时又是一片哗然。 这时,许其志严肃严肃地看着秦四海说:“四海,为了消除误会,我要当着各位弟兄的面前。亲自搜一下你的身。你认为怎么样?” 秦四海表情淡定地说:“我也不想平白无故地背上这种大逆不道地罪名,好。许大哥,你来搜吧。”他一边说一边将藏在身上的手枪反转枪头递给许其志。 许其志接过他地手枪并插到自己腰间后,随即大喝一声“除了大嫂以外,所有人给我站到一边去。” 邓正杰立刻招呼所有人向后退到五米远的地方,然后围成一圈目不围睛地看着当中的孙玉玲、许其志跟秦四海三个人。 而这时的秦四海也十分合作地举起了双手。 为了以示公正。许其志把自己的袖子捋起来,然后赤着两只肥胖的大手伸到秦四海地西装口袋里面慢慢地摸索着。 从秦四海的西装左边内袋里面。许其志搜出了一叠支票本、一支纯金地签字笔,以及六颗象牙做的骰子,他将它们一一放在桌子上。 最后,许其志从秦四海右边的内袋里面,搜出了一个白色的信封。 看到许其志从自己身上搜出一个信封来。秦四海突然脸色大变。 慢慢地将那张信封打开后,许其志从里面拿出了一张折成三折的白纸。 将那张白纸打开后,只见里面密密麻麻打满了字。许其志由头到尾地仔细看了一下那张白纸所打地内容以及最后的签名时。突然以无比凌厉的眼神一眨不眨地看着秦四海,然后头也不回地叫:“正杰,你来看一下,然后当众告诉所有兄弟这是什么东西。” 邓正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