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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梦 (第2/12页)
然见过,同下级打成一片的官员也是有的。稍微往大些的地方走,说起县长已没什么了不起,甚至还有些土的印象,因为那是中国比较基层的官员。但是在县里面,特别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县长非常了不得。记得我当时刚参加工作没几年,随县长去沿海地区考察,同去的还有十几个区委书记。那次经历,我感觉官员身上某种神秘的东西真耐人寻味。我们从火车站出发,离家越来越远,县长就越来越随和。一路上玩儿扑克、开玩笑,很开心。我们在上海、江苏、福建转了一圈下来,县长同下属们几乎混成了哥们儿。直到厦门海滨浴场,县长同我们都光着身子游泳,可谓坦诚相见。县长还拍着自己的裸胸开玩笑说,我们共产党人,襟怀坦白!可是考察结束后,我们往回走时,离家越来越近,县长就越来越严肃。回到县里的火车站,县长又像往常一样板着副冷脸了。也许县长并没在意自己面孔的变化,但如果不是故意做出来的,那就更有意思了。 现在时代进步了,有些官员同他赏识的下级或企业家混得跟朋友似的。总有那么些人,天天围着官员转,点头哈腰叫“老板”过去有个时候“老板”二字在中国近乎于贬义词,现在却常用来称呼有权的和有钱的。你有权,我有钱,就很容易做朋友。何谓朋友?朋友的定义也早与时俱进了。有人说,能够帮你办成按党和国家政策办不成的事的,就是朋友。有些地方,长官一倒台,牵出一大片,说明这些长官人缘还是不错的。 我的父亲老了,不知这世上的戏演到哪一出了,却知道嘱咐我一句:别乱开玩笑。 伊渡:可是我发现你的玩笑开得很大。听说你的《国画》出版后,在原来工作的单位闹了些风波。很多关心你的朋友同我说起这事,都说你太冲动了。事情过去近五年了,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或者说,事情发生在今天,你会怎么处理? 王跃文:你是否指“公开信”那件事?可那并不是个玩笑,我觉得是件很严肃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1999年下半年,有天机关开会,某官员在会上说到《国画》,说是发表几点“个人意见”你知道,中国官场是没有什么个人意见的,虽然很多人嘴上这么说,但多半只是谦辞,或是策略。过去政治挂帅的年代,很多人就因为某领导发表了几点“个人意见”就万劫不复了。现在情形虽说不同了,但只要他是高高在上的官员,他的个人意见仍然足以令你日子难过。一年之后,政府机关机构改革,我被分流出局,这就是印证。当然,没有谁会承认我被分流是因为写了《国画》,还写了那封大逆不道的公开信。官场上,任何堂而皇之的事情,都是可以拿来整人的。比方干部脱产学习,既可以是提拔前的镀金,又可以作为排除异己的法门。当然,我并不因为分流本身而耿耿于怀,我很乐意过现在这种纯粹读书写作的生活。但有人拿这个机会来整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同前面说到的游戏差不多,它给某些掌握权力的人提供了人事洗牌的良机。所以民间有人说得夸张,说某省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两大成就,一是撤消了一个省财办,二是分流了一个作家。我初听此话,笑得肚子痛。当然民间说法难免演义色彩,未必完全准确。我只知道自己是真正地被分流了。 伊渡:我记得当时你那封公开信广为流传,甚至传到外省和北京去了。你自己知道这种情形吗?你都写了些什么内容,居然一纸风行,天下尽知? 王跃文:说天下尽知那也太夸张了,不过在原单位的确引发了轩然大波。我是按人数每个处室送几份,很快就有人奉命前去收缴。可有些同事推说没见着公开信,不肯交出来。有的处里负责人就说,你们想留着,就复印吧,原件交上去。于是很多人都把公开信复印了。后来我听说这封信的确传到外面去了。有位退休的省级干部看了公开信,说这个比他的小说还写得好,这就是鲁迅嘛。此话传到我耳里,我惭愧不已。我向来敬仰鲁迅先生,却自叹没有他那样的胆略。先生真可谓“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先生当年那种针砭时弊的文章,我写不出也不敢写,写了也没地方发表。对于先生,我只能借古人的话说,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我的公开信立即就到了那位发表“个人意见”的官员手里,这都得感谢我处里的某位同事。这位同事见人总是笑容可掬的样子,平日对我也极友善,还尽同我说些掏心窝子的话。不知道的,都会把他当成宅心仁厚的君子。他见着公开信,觉得讨好的机会来了,立即拿去邀功。其实当晚就有人打电话告诉我,说是谁把信送到某官员手里去的。我听了只是笑笑。我早知道那位仁兄的为人,并不往心里去。那位仁兄至今同我见面,仍是热情握手,寒暄再三。我也从不把此事点破,没有意思。此人在官场上混得并不怎么好,他大概不知道花剌子模国王只准报喜不准报忧的典故,因此屁颠屁颠地把坏消息报到长官那里去。拍马无术,也是发达不了的。 伊渡:你还能记起那封公开信的内容吗?我感觉这桩公案在目前看来似乎只是则逸闻,多年之后人们会发现它有更多的价值。 王跃文:今后的事情,谁也说不准。那封信至今我还保存着,现在不在身边。不过我的记忆力不错,还能记得大致内容。大概是这样写的:某某先生您好!我只能按照现代文明人的习惯称呼您“先生”因为我觉得叫您“同志”心里别扭。鉴于您可以利用您的职权在非个人场合发表所谓“个人意见”我也只好把这封纯个人通信公开给适当的范围。这样才公平。 我说,作为作家,我愿意就我的作品听取任何学术意义上的意见,无论是赞同的,或是反对的。但对学术范围之外的信口雌黄,我只能表示蔑视,不予理睬。可毕竟您的身份不同,而且您在非个人场合发表“个人意见”我只好发言了。 现在冷静下来想想,我当时态度的确有些激愤。可是那种情境下,我能不激愤吗?比方,我这些文字就有些年轻气盛的味道。我说,我没有义务向您启蒙文学常识。我只想说,百年之后,我们都会作古,而我的小说会不朽。这已由不得我,也由不得您。我的小说肯定有它的不足,但却不会因某个人的好恶或毁誉而改变它的价值。对我的小说有争议是正常的,没有争议的才是平庸之作。历史一再证明,文学作品的价值从来就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无论他如何位高权重。“文革”时期朝作家们开火的那些棍子们,早已被历史证明是滑稽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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