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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五十一 (第7/12页)
,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学正五人,学录二人,典籍一人,掌僎一人。 嘉靖三十七年,革除助教二人及掌镁。 隆庆四年,革除博士一人,学正一人。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七人,嘉靖年间,革除赞礼郎一人。 司乐二人。 各祠祭署合计奉祀八人,祀丞七人。 天、地坛奉祀一人、祀丞一人。 山川坛、藉田奉祀一人。 祖陵奉祀、祀丞各一人。 皇陵奉祀、祀丞各二人。 孝陵、扬王坟、徐王坟各有奉祀一人,祀丞一人。 嘉靖以后,革除天地坛、祖陵、扬王坟三个祠祭署的祀丞。 光禄寺,卿一人,少卿一人,隆庆四年革除少卿。 典簿一人。 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有署正一人,署丞一人。 嘉靖年间,革除良酝、掌醢二署署丞。 万历年间,革除珍羞署署丞。 太仆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庆年间,革除少卿一人,寺丞一人。 主簿一入。 鸿胪寺,卿一人,主簿一人。 司仪、司宾二署,各有署丞一人,鸣赞四人,序班九人。 尚宝司,卿一人。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 给事中六人。 又户科给事中一人,管理后湖黄册。 行人司,左司副一人。 天监,监正一人,监副一人,主簿一人。 五官正一人,五官灵台郎二人,五官监候一人,五官司历一人。 太医院,院判一人,吏目一人。 惠民药局、生药库,各有大使一人。 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各一人。 万历年间,革除副指挥每城各二人。 应天府,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人。 儒学教授一人,训导六人。 所管辖,上元、江宁二县,各有知县一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人。 织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 都税司、宣课司,总共四个,龙江、江柬、聚寅门、立王至弓,税课局,总共两个,龙江、垄翌,各有大使一人,副使有的一人,有的二人。 龙江递运所,大使、副使各一人。 批验所,大使一人。 河泊所,官一人。 龙江关、石灰山关,各有大使一人,副使四人。 洪武三年,改应天府知府为府尹,品级正三品,赐银印。 十三年开始立儒学。 南京官,自从永乐四年成祖迁往北京,设置行部尚书,备办行在九卿印以相从。 那时候,皇太子监国,大小各种政务全都委任于他。 只有封爵、判死罪、授予三品以上文武官职,便由六科都给事中上奏,政权根本原来还在南方。 十八年,官僚全都迁往北方,南京六部所存留的只有礼、刑、工三部,各有一侍郎,留在南方的官员加“南京”字样在官街上。 仁宗时补设官职,除去“南京”字样。 正统六年定下制度又如同永乐年间。 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各一人,正五品。 他的下属,典簿一人,正九品。 所管辖,审理所,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 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奉祠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典乐一人,正九品。 典宝所,典宝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纪善所,纪善二人,正八品。 良医所,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典仪所,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从丸品。 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以上各所副官,嘉堕四十四年一并革除。 伴读四人,从九品,后来只设一人,教授没有固定人数,从九品。 引礼舍人三人,后来革除二人。 仓大使、副使各一人,库大使、副使各一人。 仓、库副使后来全都革除。 郡王府,教授一人,从九品,典膳一人,正八品。 镇国将军,教授一人,从九品。 长史掌管王府的政令,辅佐规劝讽谏,从而匡正王的过失,率领府中僚属各自供奉职事,并总管各种事务。 凡是奏请赐名、赐封、赐婚、赐恩以及道谢、进献表章、疏奏,长史代替王上奏。 如若王有过失,就责问长史。 曾经犯迥错误的人,不得选任此职。 审理掌管侦讯案件,禁止横暴,不干涉国家法纪。 典膳掌管祭祀、宴请宾客,王或者王妃的膳食。 奉祠掌管祭祀乐舞。 典宝掌管王府宝印符牌。 纪善掌管讽喻引导礼法,开导谕告古义,以及国家恩泽仁义大节,以告诫王向善。 良医掌管医疗。 典仪掌管陈列仪式。 工正掌管营建修葺王府府邸、宫邸。 伴读掌管侍从起居,陈说经史书籍。 教授掌管以道德仁义启迪王,校勘经史书籍。 所有皇族年满十岁以上,进入宗学,教授与纪善担任他们的老师。 引礼掌管接待宾客,赞唱导引礼仪。 洪武三年,设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从二品。 参军府,参军一人,正五品,录事二人,正七品,纪善一人,正匕品。 各自按照自己的品级列于朝官之后。 又设置典签司、咨议官。 不久因为王府武相都是功勋之臣,下令位居文相之上,王相府官员仍旧与朝官互相更换授官。 这一年设置王府教授。 四年,复位官制。 左、右相,正二品,文武傅,从二品,参军,从五晶,录事,正七品,审理正,正六品,副,正七品,纪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宝正、典仪正、典膳正、典服正、工正、医正,都为正七品,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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