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七十一章 (第2/3页)
道竟然只是来传话的。 “如果还想活着回普鲁公国,那么你明天最好不要再跟我们争价。” 希曼冷冷的看着七夜,说出威胁的话。 “是吗?” 七夜同样冷笑的望着希曼…卡西金酋长的威胁如意料中的来了。 “你想怎么样?” 见希曼冰冷的脸上出现一丝杀意,老凯冲了上前,挡在七夜面前,他不允许有人这样对自己如再生父母的恩人七夜。 ‘当’的一声,精钢打造的长剑从剑鞘中出来,直指希曼胸口,面对着希曼,老凯产生了一种恐惧感,他知道这是因为面前的敌人比自己强大,但是他却没有退缩的拔出了长剑,而同时阿瑟和比克二人也从左右二个方向将希曼夹在中间。 “哼!”希曼冷哼一声,比克和阿瑟他们还没看清,老凯就被踢退,手中长剑落入希曼的手中。 接着希曼冷冰冰的看着七夜,将手中精钢所铸的长剑慢慢的扭成麻花,然后轻轻向下一投,变成麻花般的长剑竟然插入地下只露出脸柄。 “告诉卡西金酋长,”面对希曼的威胁和示威,七夜只是不以为然的笑了笑,在刚被踢退四五步才站稳的老凯肩膀上拍了拍,走了上前:“明天谁想得到想要的东西,就要看谁的本事大了。” 七夜说完,口中飞快的念出魔法咒语,只见希曼突然轻飘飘的浮了起来。 “我送你一程吧!不用谢了!再见!” 刚给希曼加持了飘浮术的七夜,微微一笑,一阵狂风平地而起,卷起满地风沙,接着将希曼一下吹上了天空,七夜看着飞上天空的希曼,慢慢的挥手道别。 被吹上天空的希曼脸上神情丝毫不见慌乱,他轻轻一吸气,身上突然发出淡淡的黄光,从天空一下降落到人群中。 这时,天空突然出现红色蓝色绿色以及各种光芒的烟火,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九月湖’的上空,反而没有人看到刚才飞上了天空的希曼。 “竟然会用斗气,看来不简单,应该不会是与那个家伙有关系吧…” 看到希曼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七夜慢慢的说道。刚才希曼身上的淡淡黄光,对于曾经与希诺交过手的他最为清楚不过了,虽然不像那个神秘刀客希诺的斗气一样强,但是斗气中那暗含的霸道之气让他感觉有些熟悉。 “明天开始要注意一点。” 老约翰逊看着地上那把只露出剑柄的长剑,提醒七夜道。 “嗯,我会注意的。” “干嘛用魔法吹那么大的风,害我眼睛里全是沙子,都没办法看烟火了,快点帮我把沙子吹走。” 这时,刚刚被七夜用狂风而‘误伤’的阿芙德着急的半眯着眼睛看着天空已经开始继续绽放的烟火。 “这个…亚历,快点去帮忙。” 这时见一大群被狂风卷起的风沙‘误伤’的人都开始寻找始作俑者,七夜急忙站起来,带着阿瑟他们一起往湖边逃窜。 “五十万!” “七十万!” “八十万!” “一百万!” “一百二十万!” “…”第二天的拍卖会上,从头至尾都充满了火药味,那些贵宾像是有了默契一般,只要遇到拍卖魔法水晶的,他们都不叫价,任由七夜和卡西金酋长二人相互竞争,因为他们加入也是没用,七夜与卡西金酋长的叫价都明显的超过了拍卖物真正价值。 在二人相互竞争中,卡西金酋长虽然有几次竞拍下来,但是每次竟然超过了底价十倍以上,而七夜每次拍下后都心平气和的对卡西金酋长微微一笑,那神情仿佛在说:好在你买了,要不然我就惨了。 最后,卡西金酋长再一次气愤的离席而去,走时那仿佛要将七夜吞下去的饥饿眼神,看的在一旁的阿芙德吓的闭上了眼睛,不过七夜却微笑的挥了挥手,反正已经没办法挽回,而且他也不怕与自己艾夏洛特城隔了几十个城市上千里路程的游民部落的报复。 “现在的魔法水晶已经够了没?” 当卡西金一行人全都离去后,七夜问老约翰逊道。 “应该足够了,不过我们的钱现在不够付帐,所有魔法水晶拍下来的钱已经高达一千五百万了,如果不是拍卖会结束后再付帐,我们早就没有办法再参加拍卖了。” 老约翰逊对七夜说道。 “那就卖了亚历吧,早点结清帐离开圣马丁堡。” “嗯,那我们今天晚上跟城主奥丁菲斯联系一下,把亚历放到明天的拍卖会上去。” “一直都没见奥丁菲斯出来,到底怎么联系他?” “我们可以去跟负责拍卖的人说明一下,告诉他们我们想要卖一件货物,但是那件货物实在太过重要,所以一定要与城主亲自商谈。” “好,就这样,不过谁去联系?” “交给我吧,殿下。” 老约翰逊对七夜说道。 “那就交给你了,导师。”七夜点了点头:“菲丽,你陪导师在这里,晚点和导师一起回来。” 同时,七夜压低声音小声道:“我回去看亚历这二天学亡灵魔法学的怎么样了。” “是,殿下。” 老约翰逊点了点头,坐了下来,准备等今天的拍卖会结束后跟拍卖会的主持人联系。 将老约翰逊和阿芙德留在了圣彼得大教堂的拍卖场后,七夜带着阿瑟等人返回绿荫阁。 当返回绿荫阁后,走到最里面的所住的房间时,七夜突然眼皮一跳,心生不安。 打开房门后,七夜发现亚历竟然不在房中。 “殿下,亚历他会不会是出去走走透透气了?” 见七夜找遍房间,紧张不安的走到阳台上,已经发觉事情不对的阿瑟说道。 “不会的,一定是出了什么事,要不然他是不会离开房间的。” 七夜有些痛苦的摇头,虽然平时亚历和莱特他们看起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