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筹谋东进 (第2/3页)
易变更必使人心浮动,况县令等职本应朝廷任命,咱们动了他们就与朝廷法度不和了,也太容易授人以口实。” 曹cao怒气稍歇,啧啧道:“毛玠劝我‘宜奉天子以讨不臣,修耕植以畜军资’,可是不更官员不遏豪强,怎么修耕植,又拿什么畜军资?总不能全靠丁斐那样的人主动贡献资财吧…”说到这儿,曹cao想起袁绍帐下那帮幕僚争吵的情形——审配等人之所以敢在袁绍面前腰杆挺硬,就因为是当地土豪有兵有粮。难道我曹cao别无选择,也得拉拢这么一帮人吗? 果不其然,荀彧建议道:“依在下之见,使君即便要检换大吏,还是要用一些大族,可以挑有名望有cao守又不侵占民财的,将他们任命郡县之职树为楷模,想必对本州世风能有所改善。我看巨野李家这段日子就不错,李乾助您平灭黄巾,他的同族子弟现在也规矩多了,多找些这样的人选吧。” 所谓治天下若烹小鲜,荀彧的办法看似笨拙,却是老成谋国之见,曹cao也只得点头应允,便问陈宫:“公台,本州还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俊逸之士吗?” 什么叫拿得出手?陈宫越听越别扭,但还是笑道:“有啊,在陈留浚仪县就有一位,大名鼎鼎的边文礼啊!”边让!?曹cao的眼睛眯了起来,他与边让的过节可谓不小。此人与桓邵、袁忠为友,桓邵现在已与曹家仇深似海,袁忠当年因朝廷征辟之事讥讽过曹cao。挨金似金挨玉似玉,这个边让也对曹cao颇有诋毁,总是揪着他宦官之后和打死人命的陈年旧事没完没了,甚至在大将军何进的幕府中当众羞辱他,现在请这个人出来做事,岂不是自取其辱?但是边让名气甚大,与孔融齐名,一篇《章华赋》写得出神入化,堪称当世文坛领袖,至于才能更没得说,要是真能搬动这个人,确实可以影响一些豪族的态度。曹cao心里颇为矛盾,搪塞道:“哦,是这个人啊。” 陈宫浑然不觉:“边文礼才华出众英气非凡,使君若是请他担当州中大吏,可安士人之心。” “他不是在西京朝廷吗?” “九江太守周昂前番被袁术击散,逃亡还乡。西京改用他为九江太守,他哪敢去赴任,赶紧逃回乡里。我与边文礼早年就相识,可以请他到州寺来,使君与他见见面。”陈宫可不知道,曹cao与边让也算是老相识了。 “此事也不要勉强。”曹cao既希望他来,又讨厌他来,便做了个模棱两可的答复。陈宫完全理解错了,他以为曹cao说这话是不相信自己能请出边让,赶忙解释道:“此事并不勉强。实不相瞒,边文礼自回到陈留以来闭门谢客,若不是我与他有些旧交,也不知他已经归来。听说还带了两位避难来的朋友。一个是昔日沛国相袁忠,乃名臣袁敞之后,还是袁绍的族亲;还有一人叫桓邵,沛国人士,也算是您的乡人,使君应该识得吧。” 曹cao的心都快蹦出来了,桓邵、袁忠、边让这三个死对头给他添了多少麻烦,现在竟然就在他的眼皮底下,难怪要闭门谢客。如今曹cao是兖州之主,只要他动一动手指就可以把这三人捏死。他忍不住仰天大笑:“哈哈哈…识得识得,我当然识得,都是老朋友了嘛。” 陈宫不得要领:“既然都是使君的朋友,应该好好款待才是。” “对,是要款待一下。应该好好款待他们!”曹cao从牙缝里挤出这两句话,拳头已经攥得咯咯响。 “那我回去就登门邀请,叫他们到濮阳来见您。咱们共谋大事,必能使士人归心。” “登门邀请我看就不必了…公台,你帮我办件事。” “使君只管吩咐,在下敢不奉命?”陈宫喜不自胜。 “你去把他们三个给我杀了。” 陈宫吓了一跳,好半天才支支吾吾道:“您与他们不是朋友吗?” 曹cao斜着眼睛冷笑道:“当然是朋友,是最好的朋友。那桓邵素来骄横,纵使家奴强抢民女,曾害夏侯妙才身陷囹圄。若不是他这位好朋友所赐,我那义子曹真也不至于成为无父无母的孤儿!袁正甫、边文礼几度不问青红皂白羞辱我,当着洛阳士人的面,口口声声骂我是宦竖遗丑。这几位好朋友,留着他们干什么?”说到最后,他终于一拳砸到帅案上。陈宫已经是第三次看到曹cao那种犀利的眼光了,每当他要杀人,那种可怖的表情就会显露,他低下头筹措对策。 一旁的荀彧突然拱手道:“在下有一言,望使君深纳。” “你不就是想劝说我饶了他们吗?”曹cao此时满心报复,都没瞅他一眼。 “非也,在下所为乃是使君耳。”荀彧深施一礼“在下请问使君一言,您与三人之仇为公为私?” “为公如何?为私又如何?”曹cao反诘道。 “为公者,杀罚自有国之法度,使君不可自专。为私者,无故害贤君子不取,有碍使君之明。” 曹cao怒不可遏:“文若,我素来敬重你,此事君勿复言!” 荀彧不卑不亢跪倒在地:“使君是从恶贼董卓之处遁出的,可知董卓迫皇甫嵩下拜之事?昔日董仲颖与皇甫义真同在凉州,二人不睦势同冰炭。皇甫嵩上疏奏董卓之罪,董卓征战陈仓夺皇甫嵩之功。后来董卓迁都长安挟持幼主,矫诏征皇甫嵩入朝。人皆以为董卓必将治其于死地,哪知授他御史中丞仅要他一拜,这一拜之后摒弃前嫌再不难为皇甫嵩。想那董卓败坏朝纲、暴虐天下、毁坏神器、火焚国都,人皆谓之董贼,比之于王莽。可就是此贼,尚有一时之仁,能够摒弃旧仇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