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章 (第3/4页)
朱淑芬俏脸腓红。忽然李文又欠了欠身子:“原,你见多识广,可曾听说过(乐园计划)的?” 原振侠怔了一怔,一时之间,连李文问的是一个什么问题,都没有听清楚,自然也未及回答。 而朱淑芬却用埋怨的神情,望向李文:“文,我说过许多次,这是极其秘密的一件事,你是不是参加都好,都不能乱说,你…怎么…” 原来,他们来找原振侠之前,并没有经过协商,李文要问原振侠一些事,而朱淑芬并不知道,也不同意。 李文一被指责,脸也胀得通红:“这是一个大决定,我要听听原的意见。” 朱淑芬更是生气,而且,还像受了极大的委曲:“原来你一点也不相信我…” 李文急急分辩:“不是不相信你,而是事情十分不可思议,有很多地方,超乎常识范围之外…” 朱淑芬的声音,因为生气和激动,变得相当尖:“早就告诉你,那是人类历史上未曾有过的事,谁叫你用常理去猜度--”李文沉声道:“就算从来也没有发生过,只要它在人类社会中出现,就可以用常规来衡量…” 他们两人,当着原振侠的面,争执了起来,这令到原振侠十分尴尬,看李文的情形,像是非把事情和他商量,而朱淑芬又显然不同意。 原振侠只好劝李文:“若是你们两人之间的事,我想…我也不能有什么意见,还是…” 原振侠正想措词委婉地拒绝,可是李文却已然道:“不,不单是我们两个人,关系到很多人、几百个,什么上千个人,所以…” 他才讲到这里,朱淑芬--这个平时那么柔顺和婉的小美人,霍地站了起来,俏脸铁青,声音也尖厉得惊人,眼睁得极大,叱道:“李文--住口--你太过分了!” 李文怔了一怔,可是显然是鼓足极大的勇气,才敢发表持相反意见的话:“整个计划,如果光明正大,为什么要极度保守秘密?” 朱淑芬又怒又急:“必须保密,不然,就会遭到无情的破坏,根本不能实现--”李文也提高了声音:“像原医生这样的人才,正是计划所需要,把情形告诉他,或者他也有兴趣参加,那岂不是大大的好事--”朱淑芬喘着气:“你忘了最主要的一点,参加计划者,必须有抛弃现有的一切的决心,我不认为原医生有这样的决心!” 李文没有立即接口,只是向原振侠望来。 原振侠不禁苦笑!他对于李文和朱淑芬这对情侣,为什么要发生剧烈争吵,一无所知。 他只是在两人的争吵中,知道有一个计划--名称是“乐园计划”的,将要实施,要不少人参加。 原振侠也当然不知道这个计划的内容,只是在李文的话中,知道这个计划有许多不合常理之处,而朱淑芬又十分认真,认为计划要绝对保守秘密。 原振侠并不觉得事情有什么严重,而一对情侣的争吵,是十分令人不愉快的事,他想令得气氛尽量轻松一些,所以一面笑,一面道:“听起来,像是有点要看破红尘、割绝尘缘的味道。” 原振侠这样讲,纯粹是说笑,可是李文和朱淑芬却神情严肃,李文又道:“是,可以说是这样,参加了,绝不准退出。” 朱椒芬立时道:“可以不参加。” 原振侠呆了一呆,一个计划,若是只准参加,不能退出,那不论这计划的内容是什么,这种硬性的规定,就和现代社会文明,格格不入了。 朱淑其在说了“可以不参加”之后,昂着头,神情十分倔强,眼神之中,充满了挑战的味道,望定了李文。 李文苦笑了一下:“淑芬,你明知,你若是参加,我必然要参加…” 朱淑芬一扬眉:“别说什么赴汤蹈火的话,我们要去的地方是乐园,不是地狱!” 李文仍然坚持着:“我仍然认为和原医生商量一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朱椒芬紧抿着嘴,不出声,李文还在等候她的“批准”--原振侠看到了这种情形,心中有相当程度的不愉快,他比较男人中心,认为一个男人,如果做什么事,都要先得到女人首肯,那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所以,李文这时的表现,令他反感,他转过头去,不去看他们。 当他转过头去之际,他听到了朱淑芬压低了声音,急速地在道:“你应该先和我商量一下,我可以去进一步请示,你行事太莽撞了…” 李文在分辩,可是声音嗫嚅,像是一个知道自己做了错事的小孩子:“那…等一等再说好了。”原振侠并不掩饰他的不满,转回身来:“好了,看来一场风波平息了!我当然无法割断尘缘,所以对你们的计划,也不会有什么兴趣。” 原振侠这样说,等于已经是在下逐客令了。李文和朱淑芬的神情,多少有点尴尬,站了起来,想说什么又不知应该说什么才好,告辞离去。 他们走了之后,原振侠把刚才的情形,想了一下,觉得李文的话,没有什么条理,他也没有再把这件事故在心上。那天之后,一连几天,在医院,李文一见了他,总像是有话要说,但又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气,看了只令人觉得发噱。 到了第三天,在休息室中,只有原振侠和李文两人,李文望着原振侠,又现出了那种神情来,原振侠忍不住笑:“男人如果肯听女人的话,未始不是好事,淑芬不让你说,你就别说了吧!” 李文苦笑,他的笑容之中,有着极浓的无可奈何的苦涩--这令得原振侠十分起疑,因为若不是他心中有着极度的困扰,不会有这样的神情。而他有什么困扰呢?他爱朱椒芬,毫无疑问。相爱的一对情侣,共同参加一项计划,那正是值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