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三章 (第3/3页)
帅和纲领的作用。我们的民事活动都要遵守《基本原则》。如果民事活动违反了《基本原则》就是无效民事行为。在本案中,如果钟祥元把财产赠给其他人、孤儿或者学校,而不是赠给“第三者”那么他的这种行为不但遵守了社会公德,而且还值得我们学习。 原告律师针对被告律师的观点又提出了反驳意见。他认为,本案的焦点是执行合同、是遗产纠纷,所以只能运用《继承法》的规定。至于任小凡的所谓“第三者”行为不属于本案的主题,与本案无关。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原告的主张显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东西,老百姓却不认同,这在庭审中从老百姓表现中可以看出来。原告方发言时,旁听席上是一片责骂声,被告代理人发言时,则是长时间的掌声。 休庭时,旁听群众围住了任小凡,谩骂甚至厮打,要不是法官们挺身而出,任小凡恐怕连门都出不去了。… 针对庭审的这样一个全过程,程忠杰不再坚持自己的观点了。虽然没有做出判决,可判决的结果他已经看到了。 “什么结果?”于江波问程忠杰。 “法院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肯定会判任小凡败诉。” “不见得吧。”于江波说,法院法院,应该以法办案,如果偏离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那法院就是人情院了,而不是法院。当然了,法院也有为难的地方,他们要按《继承法》的规定判决肯定没有任何问题,可是在老百姓的眼里,那就是支持“第三者”提倡“包二奶”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说穿了,这个案子的宣判,是一场“情”与“法”的较量。 “所以,”程忠杰说:“法院会迫于舆论的压力和民众的呼声而选择‘情’,不选择法,这就是我们的法律不完善的地方。” “不管怎么判,钟祥元也是一个新闻人物了,所以…” “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了,”程忠杰说:“你口口声声要讲‘原则’,讲“法’,可是关于钟祥元的烈士问题,你肯定还要坚持你的观点的。” “是。这是两码事,法院宣判应该讲‘法’,而我们在钟祥元这个‘烈士’的问题上,应该要讲个‘情’字。” 程忠杰不得不在心里服了于江波,他想,如果于江波在好多问题上,譬如拒贿、提拔干部的问题上也这样适当地运用一下这个“情”字,恐怕这次上省里当省委副书记这事儿,也不用我老程这么费心了。不过,你要把于江波这个敢打敢闯、心直口快的个性拿掉了,他就不是于江波了,而金州市的今天也不会是这个样子了。 “哎,程市长!”于江波起身给程忠杰的高脚酒杯里添上了金州干红说:“在我的办公室里,我要把你招待好,免得你在背后骂我,于江波这家伙,一点人情味也没有。” 程忠杰摸摸凸起的肚子嘿嘿嘿笑了,他说:“实话实说,于书记,在钟祥元这个问题上我是犯了一个错误,我要向市委检讨。” 见程忠杰说出的是肺腑之言,于江波走过来和程忠杰坐在了一个沙发上,他像过去一样在程忠杰的肚子上砸了一拳头说:“老兄呀,向小弟我检讨就行了,别把这个问题在市委常委会上提了。…你说呢?” “我明白。”程忠杰也像过去一样,诚恳地拉起了于江波的手说:“老弟呀,咱俩可真是,哎…”“别,”于江波又捣了程忠杰的肚皮一下:“我们俩就取长补短吧。” “这话好,我爱听。” “你不希望我滚出金州了吧?” “我希望你早一天‘滚’出金州。” “为什么?” “你装糊涂了吧?” “嗯?” “中央派下的考查组已经到省里了。” “考查吧,我不动也好。也实话实说,我可真有点离不开新城了。还有好多事儿没干完呢,比方说引水工程还没有完全完工。还有如下岗职工的再就业问题、干部的素质有待提高等等。” “引水工程已经到最后关头了,要不了多少日子就要开闸放水了,你就是赶不上全线贯通的那一天走了,也会回来嘛。金州的事还有我们呢,你走了,你的思想,你的方针和计划不会变,要变嘛只能往更好的方向变,再说了,去省城四百公里,也就几个小时的时间,我会及时给你汇报的。” 没等于江波回话,程忠杰竟放声大笑起来,惹得于江波也笑了起来。“真好笑,于书记,我程忠杰是不是等不及了…” “不是!程市长,你的为人我还不知道?你不是那种人。” “为啥不是?你难道忘了,那年你还未到金州上任,我就去向你伸手要官了。” “没忘记,可是,你哪是要官呀,你是想要个做事的环境呀。再说,你这个市长,60%的因素是省委和陈书记、刘省长的意思,30%的因素是你自己干出来的,我嘛,充其量只有10%的功劳。” 两个老朋友又一次拍肚捶肩、哈哈大笑起来。 这是他们近些日子没有过的场面,他们的心又紧紧地靠在了一起…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