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唱团_老王子:合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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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王子:合唱 (第4/5页)

不得而知了。他们搞完之后,径直睡在了床上,我只好自己打了一宿的地铺。第二天上班,我累得半死,毫无灵感,作为一个有些短信编辑的我,竟然一条像样的消息都没写出来。这么过了苦不堪言的一周后,我哥哥,这个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有多有钱的哥哥,竟然再次出人意表地租下了本小区一间带小门面的房子,做起了我们祖宗三代都没有做过的买卖——卖活杀爆鱼。这期间,没有任何家乡的人给我电话询问我什么。我想过这人可能不是我哥哥而是狐仙,但又不好确定,只好天天到他店里去吃免费的爆鱼。香喷喷的嫩鱼进了嘴,感觉无比真实,销魂,我也就不在意这个哥哥是不是妖怪了。哥哥发现我酗酒的问题,但他没有像长辈那样来直接制止我,而是不断地劝我:“少喝酒,多吃鱼。”因为“鱼有营养”。我心底暗笑着,鱼没少吃,酒也没少喝。迟到自己有些内疚的层次之后,我偶尔会帮他算账收钱,他在旁边看了,会说:“你们读过书的脑子是不一样。”有时他也会用一些时髦的概念,说:“你们80后,脑子是不一样。”我听看五味杂陈,屁都放不出一个。小朱一周大概会来找我哥哥三、四次,她是个神秘的人,我猜不出她是干什么的。有时我觉得她自己可能是在菜场买菜,有时又觉得可能是发廊洗头妹,但问她在哪里上班,她总是说“厂里”。至于什么厂,她没说,我也没多问。相处久了以后,我mama的话再次发挥了威力,所谓“血缘是个非常厉害的东西。”我开始逐渐觉得自己和哥哥的共同点越来越多,俩人的默契也渐渐多了起来。他和我一起喝酒,吃夫妻肺片、猪头rou和爆鱼,我喝醉了以后像个神经病一样对着月亮背唐诗,他也不嘲笑我,眼睛里分明闪烁着赞许的光。世界上即使没有一个人欣赏我,我也还有一个哥哥。我心想。

    “我的手机短信编的非常好!”

    “嗯!我早就知道。”

    “你看看这条,这条,都是我写的!”

    “一看就知道是我弟写的,别的人写不出来的。”

    “为什么?哪里看出来的?”

    “啊,我就是能看出来!”

    一条条的短信念过去,我觉得我们渐渐变成了蓝色。夜已经很深了,我们越来越轻,像两个英俊的阿拉伯王子,坐在飞毯上。我们不会永生,写完了下一条短消息,我们就一起去死,哥哥倒在我腿上,不知道是醉的,还是困的。他的头很重,如果当初读书,一定比我强。正睡着,他突然再梦里告诉我:“如果我打呼入,就把我的头左右摇一摇。”接着又沉沉睡去。不一会儿,真的就打起呼噜来。我乐得心花怒放,等他一打,就将他的头左右摇动,然后他回复安静。然后他再打,我再摇,如是者三,我困意全无,乐此不疲,直到天亮,我发现我和他一起睡在他爆鱼铺背后的床上,小朱只穿了内衣,赫然睡在我和他之间。我醒来的时候,他们二人都还在睡觉。我悄悄起床,蹑手蹑脚地走出了他家。爆鱼铺要到下午才开门,一个大盆子放在铺子中间,里面的青鱼正默默游动,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清新的腥味,让我心情爽快,出了门就大声哼起了歌来。

    晚上下班的时候,接到哥哥一个电话,说是约我去KTV唱歌。我答应下来,心中又起忐忑。早先KTV这种东西刚刚兴起的时候,家里的大人们倒是也热衷过一段时间,曾经带了我一起加入到他们之中。如今回想,总是一伙脸色暗淡,衣着鲜艳,发型奇怪的男男女女,各怀鬼胎地来到一间灯火灰暗的包厢。大家按照家长的指示着装,都是自己最得意的梳妆,无奈这里根本不是展示的地方。时间么,只是短短的一小时,大家都是又想唱,又不肯掠了长辈的兴头,因此只能默默地坐着听了一个小时的“样板戏”,亦或是“骏马奔驰保边疆。”如果有哪个jiejie忍不住,唱了一首算是很保守的,早已过时的王菲之类的,也会被长辈们皱起眉头点评为:“歌不成歌,调不成调”、“呕呀嘲析难为听”、“你们唱的东西我们都欣赏不了”、“歌词根本就是胡写的嘛”,活着是“你的嗓子根本就是没有韵的”。“你老是慢了半拍”,然后只好饱受打击地坐在角落,觉得自己一生都没有希望了。那样的场景,简直是想起来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而他们欣赏的,大多是一些从小就练声,20岁刚出头就能顺流地cao起名族唱法的小青年,这样的人,我无法成为,即使我死后变鬼也不愿意上他们的身。从小就离家的哥哥,估计是没有受过这种折磨的,不知道“去KTV唱歌”,简直就是本家族年轻人的禁语,居然就活生生地提出了这种邀请,jiejie上次来,不过是一起去逛了街,meimei上次来,我根本就没有去见他,弟弟也不过只是得到了一起吃饭的待遇。这个邀请,让我在办公室里呆坐了10分钟,到厕所洗了三次手以后才稍微平复了下来。到了约定的KTV,我发现那不是一个我以为的地方。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里应该是可以“叫小姐”的K歌房,而不是我和同事们曾去过的好乐迪一类的地方。哥哥应该是误入的吧?我心想。我进门坐下的时候,哥哥和小朱显然已经到了一会了。小朱正在唱一首粤语歌,发音异常的标准,让我小有震撼。也许她是广东人?我心里想着,她已经唱完了。接着是我哥哥的歌:《把根留住》,几乎是十年前横扫海南的流行音乐代表作。他第一段唱完的时候,我的心情就整个high起来了,十年了,十年里发生过什么事情,我觉得我一瞬间全都明白了,我拼命地拍手,朝着他举杯,一口没喝完就已有了醉的感觉,他似乎接收到了我的情绪,第二段唱得愈发荡气回肠。十年前,我上初中,是个窝在县城图书馆里看《高老头》,一周要去一次医院的怪孩子;十年前,他在海南,拉直了头发开出租,吃椰子和椰子糖,他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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