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意外指数9_第一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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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第4/5页)

大的男孩夸奖天真善良,不知道这位“叔叔”作何感想?

    “他在PUB里唱歌,日子过得很穷。我说肚子饿,他挖空口袋,把挖出的七十几块统统给我。他不好意思说,那是他的午餐加晚餐。我问他为什么不做别的工作,赚更多钱?他说唱歌是他的兴趣。”

    “兴趣是有钱人的口头禅,穷光蛋没有资格说兴趣。”小也接话。

    “我告诉他了。就像小也,没兴趣养个只会惹麻烦的老爸,也没兴趣把钱拿来投资小秩,你还是要拚命让我们活下去,对不对?”小秩早熟得让人心疼。

    小也摇头。是生活选择她,不是她选择生活。

    她勾住小秩的脖子,脸贴上他的。“谁说,我最喜欢投资小秩了,加油,一定要考上医学院哦!”“嗯。”他用力点头。

    小也坐起身,拨拨小秩的头发,看着他的早熟脸庞。小秩是她人生唯一的希望!

    视线下垂,看见刚刚被她压在脸下的旧报纸,报纸上有一则很大版面的征人启示。

    伴游小姐?小也拿高报纸,细读:

    “富商征伴游小姐,容貌优美、身材姣好,工作时间九点到凌晨两点,待遇优,意者洽0935…”

    九点到凌晨两点征伴游?要游哪些地方?饭店还是夜店?

    小也失笑,资本主义社会,关系纯粹建立在供需上面,供…需…她反覆咀嚼这两个字,然后,视线往上挪移。

    这工作能让她解决眼前难题吧?若是工作适应,往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回难题,可靠这份“供需”一一解决。

    心动了,伴游工作占满她的脑袋。

    在她想像优渥待遇的同时,大抠仔爬上最后一层阶梯,嚼了槟榔的红牙齿冲著她笑。

    “水姑娘啊,你在家啊?尚介好,尬你老爸叫出来,看看要按怎解决欠债。”

    她望住大抠仔,心律跳得乱七八糟。爸爸就在屋里面,若是被他们发现,情况肯定惨烈。口口声声说不管,事到临头,她哪能不管?

    “我爸不在家,有什么话,你等他回来再说。”

    “啥米?伊没在厝?伊讲今日会还钱,敢不在厝?小汉仔,进去搜看看。”

    一搜就惨了,她真要眼睁睁看爸爸的手被剁掉?挡到门口,她不让人进屋。

    “走啦!”小汉仔推了小也一把。

    “你们要钱?”小也扯住对方袖子说。

    “是啊!”大抠仔斜她一眼。这女孩子,年纪轻轻,比她老爸强悍得多。

    “好,十天后来拿,我给你们。”情急之下,她脱口而出。

    “你说真的假的?”大抠仔问。

    这话是白问了,她比她老爸守信用,哪次她把事情揽下来,却没做到?

    话出口了,是假的就能不还?挺起胸膛,小也凝声说:“我说给就会给,但要是这几天你们再来騒扰我们,让我没办法专心筹钱,就别怪我还不出钱。”

    丢下话,她牵起小秩,拿过旧报纸走进屋里。砰地,门关上,响亮的门板撞击声,明示了她满肚子不爽。

    不久,门外脚步声响起,他们离开了,小也松了口气。

    屋里,爸爸缩在墙角忏悔。他听见大抠仔的声音,也听见女儿的对应,他惭愧抬头,小声问:“小也,你有钱可以还吗?”

    没钱也得变出钱!

    不理父亲,小也拿起电话,照著报上的号码拨过去“请问,你们要征伴游小姐?是…可以,我把照片和履历表传真过去…会…我会…没问题…好,谢谢你。”

    她挂上电话,对上父亲的焦虑视线。

    他讷讷问:“小也,你要把自己卖掉吗?伴游小姐是种不正当的行业。”

    她皮笑rou不笑,瞪他“如果把你卖掉可以换钱的话,相信我,我一定会这么做。”

    “小也,爸爸对不起你,你不要帮我还钱了,我自己想办法。”爸爸冲动跳起,对女儿说。

    “你的办法是再去借钱赌博,以小翻大?不要天真了行不行?如果太闲的话,把家里好好洗一洗,不要再给我添麻烦。”小也的话止住案亲的脚步。

    她背起黑色包包,对小秩说:“你负责把老爸看好,别让他再出门闯祸,晚上我会晚点回来,别等我,先睡觉。”

    “好。”

    小也头也不回地离开,现在,她得想办法让自己雀屏中选。

    *********

    不上妆的小也,特地涂上粉色口红,把又黑又长的头发在身后刷得又直又亮,系上缎带。

    头发太黑是因为没钱去漂染;头发长过腰际,是因为舍不得花钱剪;至于口红,是化妆品公司送的试用品,有没有过期,不在她的考虑范围。

    再重申一次,贫穷不是她选择的生活方式,是贫穷选上她。

    这星期开始,面包店下班后,她接著到PUB上班。至于老爸的欠债,她先支了薪水应付过去。她气到考虑要不要将父亲弃养,几次收了行李,想带小秩跑掉,到最后,还是不忍心,一一把行李摆回柜子放好。

    这个家,是她摆脱不掉的沉痾!

    把窄裙上的纹路抚平,整整领结,她对镜中自己说:“今晚,我会让他留下印象。”

    小也口中的“他”是乐团的主唱兼吉他手。

    他长得相当好看,眼睛深邃明亮,浓墨眉毛在尾端处向上飞扬,嘴角似勾非勾,仿佛噙著一抹笑。至于他的身高,虽然至少有一八三,但在高个儿乐团里,实在“平凡”得不得了。

    若是他肯把胡须剃干净、将墨镜拿掉,往微风广场去绕一绕,她相信,他能很快碰上星探,别说飞轮海,连F4都会被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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