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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第3/3页)
出来。”他勾起嘴角一笑。外面的雷雨滂沱的下,可这小子却将大拇指放在嘴里,睡得好香甜。 “我只留你一晚,明天还是得请你离开。” 榜雷的目光移到她身上。“你必须跟我一起走,皇阿玛要见你。” “原来是因为…”看来她还高估了自己在他心中的重量。 虽然兰轩没有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但他再次洞悉了她的思绪,主动解释“不,这跟皇阿玛一点关系也没有,是我自己要来找你的,我一开始没说,就是怕你会胡思乱想。” 她摇头。“我不在乎,但我不会跟你回宫见皇阿玛。” “如果我硬要你去呢?” “那你就得将我五花大绑!” 他抿紧了唇。这些对话他几乎都料到了,也早想到了对策,但他希望她可以自愿跟他走。 “我不会再伤害你,五花大绑的绳子也可能伤了你的肌肤,所以,我只会抱走孩子,你就会跟着我走了,是不?” “你…”她脸色刷地一白,愤怒的道:“我的确会跟着你走,但我会恨你一辈子!” “至少你对我还有恨。” “你!” “我只怕你对我没有任何感觉,那我的生命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他深邃的蓝眸直勾勾的盯着她,所有的深情都写在眼里,只希望她能看见。 兰轩被这句告白给深深震慑住了,一字一句都敲进她的心坎里,她的眼泪夺眶而出。 “热水可能要再等一等,但这粥可以先喝了,雷爷。” 春梅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此时的寂静,兰轩急急的拭去泪水,背对着格雷。 “你快吃吧。还有,春梅,我很累了,想先睡了。” “呃…好。” 兰轩很快的上了床,背对着他。 春梅则看着格雷坐在椅子吃粥后,又回到厨房去查看热水。 不久,格雷洗了澡,但因为没有换洗衣物,春梅只能找到一条薄被勉强给他裹身。屋里只有两张小床,她将自己的床让给他,但他只是趴在桌上,而且很快的就睡着了。 兰轩则一直无法入睡,即使已听到格雷平稳的呼吸声。 春梅看到主子僵硬的睡姿,知道她还没睡,轻声的说着“我猜雷爷一定赶了很远的路,竟然连个包袱也没带。要是我没猜错,他肯定把侍从甩得很远…” 她也相信,但就不知道他如此急切,是因为想见自己?还是因为皇阿玛? 她下了床,看着他胡乱以被子缠着下半身而趴在桌上的身影。 一年多了,他身边一定有过其他女人,又何苦回头找她? 外面的雨仍下个不停,可以感觉到些微凉意,她拿了一件外袍,轻轻的为他披上。 她得好好想一想,该怎么把他赶出自己的生活。他已不属于她了,而她也不想再属于他… 第二天,兰轩可以说是从睡梦中惊醒的,看着窗外的阳光,时间都不早了。 天啊,她怎么睡得这么晚、这么沉! 而且屋子里怎么连半个人都没了? “春梅?春梅!”她连忙大叫。难道格雷把孩子带走,春梅追出去了? 她急得连鞋子都顾不得穿了,赤着脚就往外走,门一拉开,她立即撞进一个坚硬厚实的臂弯里。 “你急什么?我都被你吓死了。”格雷温柔的嗓音在她头顶上响起。 她猛地一抬头,看到的就是他那张英俊的脸。“宝宝呢?” “格格,我牵着呢,雷爷说你睡得沉,要我抱娃儿出来玩,别吵着你。”春梅笑咪咪的牵着走路还不稳,却硬要自己站着的娃儿走向她。 “娘…呵呵…”兰轩上前紧紧抱住天真的娃儿。 “我绝不会只带他走的。”格雷站在她身后道。他知道她刚刚在想什么,所以再次声明,他两个人都要。 兰轩沉沉的吸了一口长气,昨晚她已经想到了对策,吩咐春梅照顾孩子后,便转向他说:“我们进去谈。” “好。” 可下一秒,他竟是把她抱了起来。 她粉脸一红。“你干什么!” “你没穿鞋子,我抱你进去。” “不用了。” 但他还是一样强势,不仅抱她进了屋子,还拿了她的绣花鞋亲自为她穿上。 兰轩忸怩的反抗“你不需要…” 但他还是替她穿好了鞋,她不得不做个深呼吸,以平抑那混乱的心跳。“我跟你回去见皇阿玛。” “好。” 他爽快的回应令她一愣。“你不觉得意外?” “我猜得到你打的如意算盘,但是,你不会如愿的,因为我会赢。” 他知道!不可能,就算他以前能洞悉她的思绪,但两人分开已有一年多,他不可能还能将她的心事看得那么透彻! 此时,外面突地传来马蹄声。 “终于到了!”格雷扬嘴一笑,随即转身走出去。 兰轩好奇的跟着出去,正好看到洛克一脸虚弱的从马背上滑落到草地上。“天啊,我总算找到了,雷爷,我的中文还不够好,你一路跑,我问得好累啊…”洛克会说中文了,虽然怪腔怪调的,但勉强还听得懂就是了。 “你准备准备,我们要上京了。” “什么!开…开玩笑的吧?”洛克累瘫的平躺在地上。他的屁股好痛,需要休息啦。 但格雷已经迫不及待了,他要弥补兰轩,也想给儿子最好的生活。 所以一个时辰后,一行人已下山,来到山脚下的城镇,格雷买了马车、上好的服饰,甚至还有女人的胭脂∥品、发钗、项炼、耳环等等。紫禁城虽然离这不算远,但他们不能寒酸的进宫。 就这样,一行人全住进一家客栈内,在春梅的巧手打扮下,装扮得贵气又典雅的兰轩映入格雷的眼帘,而小娃则是一身绸缎,更是显得粉雕玉琢,跟特意穿上大清服饰的格雷站在一起,神似的两人简直只有尺寸大小的分别。 兰轩是头一次看到他穿上大清服饰,紫色的圆领行袍很适合他,及肩长的黑发简单的以黑色发带束起,即使有一双蓝色眼眸,但整体看来一点都不奇怪,反而有股特别的贵族气息。 真的很好看!兰轩心里赞叹,但却说不出赞美的话。 这一年勤学中文的洛克也跟着入境随俗,但金发碧眼的他看来就怪异得多,加上对长袍的不适应,没走几步就跌个狗吃屎,他干脆将前面那块布拿起来塞在腰带上,这才有办法驾马车。 春梅看着眼前的一对璧人,笑道:“格格、雷爷,你们看来好相配啊!”“少贫嘴!”兰轩念了她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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