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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第2/4页)
请君入冥”夏斜! *** “那个年轻人打败了‘喜乐双剑’?” “是!”“他用的是什么兵器?” “刀!”萧遗欢叹了一口气道:“凌峰断云刀!” 布孤征的一双眼眸,刹然暴出精光。 “是昔年米凌的那把凌峰断云刀?”布孤征的眼中竟然有了笑意道:“像这样的年轻人,我们似乎可以把他当成朋友?” 萧遗欢的表情一丁点儿没变道:“是!”“我相信他一定会找到这里来。”布孤征以一个很舒服的姿势啜着酒,声音像是充满了愉道:“不过我还想再试一试他…” 萧遗欢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维持每一个字由喉咙出来时和平常一样的韵律。虽然这需要极大的抑制力,抑制兴奋道:“布大先生决定派谁去?” “柳晴风。”说话的人似乎连握着酒杯的手都在笑,道:“很可惜和那个年轻人交朋友后便没有机会领教凌峰断云刀的机会…” 所以他指派柳晴风代替他去考验那把刀的“感觉” 萧遗欢知道柳晴风的紫背金鳞刀曾经受过布大先生的指点。 整整五年。 柳晴风的出手,几乎已有八、九分布孤征的神韵。 他笑了,淡淡的应喏,淡淡的转身,走出第一步。 布孤征认为潘雪楼找到了这里必然会跟他变成好朋友,不但认为,而且肯定。 的确如果没有魏迟留的血案,如果没有洛阳所有的客栈拒收,如果没有夏斜和他的骷髅现在已经找上了潘雪楼要命。 他们一定会变成好朋友。 就像潘雪楼和魏迟留一样,杯酒交生死。 因为他们都是英雄。 英雄和英雄之间并不需要时间来认识对方。 他们的时间是用来做更多有关“英雄”的事。 萧遗欢笑了,当他看见柳晴风的时候,心里正在想。 “如果英雄的刀挥向英雄,是不是也正是因为时间不够的关系?” 柳晴风对于萧遗欢突然问出来的这句话皱眉想了很久很久,才道:“不会,被称做英雄的人一定有他特殊的神韵,彼此一眼就可以认定对方。” “不过…”他补充了一句道:“除非两个人的心一开始就决定非置对方于死地不可。” 萧遗欢笑了。 他正是要让这件事变成“必然”的发生。 *** 夏斜的骷髅是一件很奇怪的兵器。 它来自大漠,大漠的“黄沙天地流” 据说远在两百年前柳帝王的时代,蜀中唐门便有一个叫唐遥的不世奇才,号称“唐门的手指”! 由于他太恃才傲物,终于被一十二位唐字世家的长老逐出了门户。 一怒,远到塞外凭着巧妙灵特的手指打造出“苦脸骷髅”一身机关最少有三十二种之多。 “这座骷髅本身就是一个随时可以携带的机关房。”夏斜的声音一向是阴阴沉沉的,道:“对于我要他的命的人,一向会告诉他这句话!” “苦脸骷髅,请君入冥” 冥就是地狱,就是死亡。 潘雪楼明白这句话,不过他更想明白道:“你在杀魏迟留的时候,是不是也告诉了他这些?” “没有!” “为什么?” “因为他不配!”夏斜的声音更冷,一双瞳孔烧着怒火道:“一个出卖大明皇朝的汉贼只有死!” 他的意思是,跟这种人说话是一个耻辱。 潘雪楼没有机会再问他最想知道的事情。 夏斜的骷髅突然“活”了起来。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杀方式,夏斜将苦脸骷髅放在自己的身前,用双臂控制着杀人。 人和骷髅之间配合是如此的完美。 恍然一看,真会以为是夏斜的一身骨骼跑了出来似的。 潘雪楼的眼中有一份惊叹。 惊叹于两百年前唐遥的巧思,以及随着制造出这副骷髅所创出大相违反一般武学理论的搏技。 刀出,每一个缺洞拍着空气都发出不同的旋律。 每一寸前进时,空气的阻力滑过刀身的缺洞也都产生了极为微妙的变化。 这种分毫之间的差距,rou眼或许看不出来。 但是生死一线往往也决定在这分毫的变化上。 潘雪楼的刀一动,夏斜立刻感受到无比的压力。 骷髅的双臂平伸,刹那却是左臂一缩右臂暴长一倍。 潘雪楼刀迎,方架住,忽的右臂缩,弹指变成左臂自顶上百会xue罩来。 “好!好古怪的兵器!”潘雪楼笑着,以刀再架格,同时往前一大步迈进。 一丝冷笑,自夏斜唇间而出。 潘雪楼觉得不对时已经来不及。 苦脸骷髅不是人,而是一具机关。所以它也可以做到人类不可能做到的两件事。 那只“手臂”可以倒拗“关节”扣下。 五根骷髅指可以脱出“手腕”如飞爪。 潘大公子唯一可以做的,似乎唯有“闪” 因为这具骷髅又做出一件人类绝对做不到的事。 头飞,飞头。 机括的弹力让那颗森森刃牙大张的骷头闪电咬来。 好快! 所有的变化都还来不及收入眼。 唐大姑娘惊叫的声音也还来不及发出来。 血已经由潘雪楼的肩头喷出,是五指飞爪入。 血有由着潘雪楼的颈胸喷出,是刃牙飞头咬。 但是他仍旧站着,而夏斜却已经倒了下去。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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