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望张爱玲(张爱玲传)_第三章她不是白雪公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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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她不是白雪公主 (第4/6页)

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张爱玲听着,觉得有无限趣味,仿佛做文章。

    她总是这样子满脑子的罗曼蒂克,从每一言每一语每一时每一处里发现新生活的美,新生活的好。即使洗菠菜,也有美的发现——菠菜洗好了倒进油锅里,每每有一两片碎叶子粘在篾篓底上,抖也抖不下来。油在锅里滋滋地叫,她可不急,还饶有兴趣地把篾篓迎着亮举起来,看那翠生生的枝叶在竹片编成的方格子上招展着,笑着问mama:像不像是开在篱上的扁豆花?

    黄逸梵头疼地看着女儿,越来越发现她在日常生活和待人接物方面表现出来的惊人的幼稚,她不厌其烦地叮嘱她,指点她:走路不能横冲直撞,要懂得看路;说话时不能直瞪瞪地看着人家的眼睛,也不能东张西望神色张惶,要看着对方的鼻尖或是眉心;记得点灯后要拉上窗帘,不能忽然地无缘无故地大笑;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别总是皱眉或者低头;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就别说笑话…

    她给她讲了一个关于“眼神”的故事:大户人家选妾,众女子林立,其人命“抬起头来”一女子应声抬头,瞪大了眼睛让人看,是为不知羞耻;另一女子抬了一下头,又立刻低下,是为小家子气;第三个女子央之再三方将眼角一溜,徐徐抬起头来,眼帘却垂下了,瞬即又眼风一转,头向后俯,是为媚态,为会看。

    爱玲笑起来:“像是《金瓶梅》里写孟玉楼的话:行走时香风细细,坐下时淹然百媚。”

    母亲瞅她一眼,叮嘱说:“要你照镜子练习眼神表情,并不是要你学抛媚眼,是要你记着怎样看人才不算失礼。坐的时候要端正,可是也不能一块木板似的,两肩要微微地分前后,但也不能拧着身子…”

    说一万句,不知道有没有一千句进得了她的耳朵;记在心上的则不到一百句;而落实到行动上,则最多剩不下十句。

    教她用汽油擦洗衣服,她却只顾着玩,故意放慢手脚,让汽油尽量挥发,因为喜欢那满屋子清刚明亮的气息,最后便只好不用她帮忙,免得浪费。

    黄逸梵忍不住叹息:“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自己处处受痛苦。”

    爱玲羞愧地低着头,却又偷偷微笑——便是母亲的责怪也是温暖的,因为贴心。

    为了使母亲宽心,她努力地要学好,认真地跟母亲学习煮饭,用肥皂粉洗衣服,这才发现,原来洗一块手绢儿也有许多程序:搓,不能太用力;揉,又不能不用力;如何使肥皂打得均匀,起泡,却又不致浪费;漂洗到没有一丝皂沫才算干净,拧干后,要展得很平才可以晾;不能直接晾在铁丝上,会留下锈迹;可以湿着贴在干净的瓷砖或者窗玻璃上,像一幅画;一块玻璃贴一块手绢,贴成一面绣花窗,干的时候再一张张地把手绢撕下来,就跟浆过的一样挺直干爽。

    她揭开一块手绢,透过窗格,看见弟弟来了。4

    那年夏天,子静带着一双报纸包着的篮球鞋来探望母亲和jiejie,期待地说:“我想跟你们住在一起。我不想再回那个家了。mama,你也收下我吧。”他看着母亲,满眼热望。

    黄逸梵看着豆芽菜一般高而瘦的小儿子,心如刀绞,却只能理性地解释给他听,说:“你父亲不肯拿钱出来,我的能力最多只能负担你jiejie一个人的教养费,再也没办法收留你了。”

    子静哭了,眼泪毫无遮拦地流过苍白瘦削的脸,像一尊希腊雕像。

    爱玲也哭着,抽泣得说不出一句安慰的话——语言在这个时候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呀。

    她从那格撕掉了一张手帕的窗户里看出去,看见她的弟弟踽踽地走在街道上,头低着,影子拉得长长的,他怀里还抱着那双篮球鞋。

    那影像她一辈子都忘不了。她帮不了弟弟,甚至不知道该怎么样爱他。爱一个人而不能帮助他,便连这爱也显得羞耻且伪饰起来。

    并且,由于母亲对弟弟的拒绝,使她不得不想到自己。

    她的升学问题迫切地摆在眼前。

    当时有一种惯例,女子中学毕业了要继续上大学,不一定立刻就读,可以找个婆家先结婚,由丈夫拿一笔钱出来资助就学,毕业回来再考虑生儿育女,看看当时报纸上那些打着“愿助学费”字样的征婚广告就知道了;要不先工作着,有了一定经济基础后才继续升学。

    ——然而这两种选择都不适合张爱玲。

    早在圣玛利亚女校上学的时候,她有一个女同学叫张如瑾,跟她比写作,写过一部长篇小说《若馨》,教师汪宏声先生也很器重,曾经推荐给《良友》发表,但是因为战争爆发而未能出版,她自己出钱印了几百本,张爱玲还特地写了一篇《若馨评》。然而她后来嫁了人,再没写过字,就这样沉寂下来。从那时起,张爱玲便坚信世上最大的悲剧,就是一个天才的女子无端搅进了婚姻。她在毕业留言“最怕”一栏里填着“一个有天才的女人忽然结了婚”也是因为这件事。

    或者是先工作——那时候中学毕业的人或者可以去做女书记员,女招待员,或是女店员,都是些不很cao心却需要细心的工作。然而口头禅“我又忘啦”的张爱玲虽然有极高的文学天赋,在生活上却是极弱智,不会做家务,不会女红,甚至不会削苹果;在一个房间里住了两年,却不知道电铃在哪里;永远不记得路,即使是那么酷爱看电影,可是每次都要家里的车夫送去,看完后再站在路口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乖乖地等车夫来认领回去——她无法自己去找司机,因为非但不记得路,甚至也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她的卧室总是最凌乱的一间,学校规定鞋子要放在鞋柜里,而她总是把自己的皮鞋随意地抛尸于床下,以致屡屡被惩罚性地展示出来,而她依然如故,逼得紧了,便说一句:“哎呀,我忘了。”我这点极像她,我非但不会削苹果,不会做家务,不会使用稍微复杂的电器,装修新家的时候索性连厨房也拆了——压根就没打算自己煮饭。新工作已经做了两年半,可是每天都要先生接送上下班,如果哪天他没时间来接我要我自己叫出租车,那么我一定会被司机诳着多绕一段路。

    这些日子为了写传记,查了许多资料,朋友们也帮忙搜集资料,用电邮寄来。家里没安电话,所以要在单位上网,整理好了才发现忘记带U盘;下班回到家特特地把盘装在手袋里,可是第二天上班一忙,又忘了要把文件拷进盘里;到了第三天,上班头件大事便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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