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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力所以执着mdash; (第3/5页)
乐趣,做事便无所谓毅力与坚持,做什么都乐在其中了。我每天都不舍得睡,想了解世界多一点,想写作时间多一点。唯一需要有毅力来做却又未做成的事情是劝自己早点睡觉。就像一个男人爱上了堪称“Soulmate(灵魂之伴侣)”的美人,愿意与她共度一生,这显然是不需要什么毅力的。 三 我承认自己的大乐趣就在于思想,正如我相信我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那么,我对自己的写作又抱有一种怎样的态度呢? 李慎之说“二十世纪是鲁迅的世纪,二十一世纪是胡适的世纪”对此我是非常认同的。以我的理解,二十世纪是一个革命的世纪,流血的世纪;而二十一世纪是一个改良的世纪,流汗的世纪。这一判断同样影响到我的写作态度。我从来不想将自己的文字变成一种革命性的文字,也不奢望哪篇文章对改良社会有个立竿见影、马到功成的效果。 我写评论,这首先是一种思考与表达方式,久而久之甚至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状态。一个真正热爱写作的人,未必会去信仰什么宗教,但他会将自己每天的写作当作一种关乎良心的祷告。既然不希望也不可能在一天之内过尽你的有生之年,又何必奢求一言兴邦,改天换地? 有人说,鲁迅是杂文,胡适是评论;鲁迅是酒,胡适是水。酒让人看到真性情,也看到癫狂,唯有水,才是日常所需,是真生活。在平常的写作中,不管实际上做得如何,在心底里我是偏向胡适的。所以,如果有人说“培云,你的文章让我想起了鲁迅”这样的时候,也许他是在开玩笑,也许是在赞扬我,但是说实话我会因此非常不安,如芒刺在背。我会想到鲁迅的“一个也不宽恕”想到胡适的“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想到图图大主教的“没有宽恕就没有未来”由此反思自己活得是不是不够宽厚,写作是不是过于凌厉。 我承认,我更喜欢胡适的那份安宁豁朗、乐观宽容以及“我从山中来,带来兰花草”的烂漫与纯朴。无论在什么样的困境之中,人生都是要保持一些风度的。在苦难与阳光之间,我更愿意看到阳光的一面、积极的一面,看到万物生长,而不是百花凋零,独自叹息。我希望自己目光明亮,明辨是非,但也知道每个人,由着一个渐次开放的环境,都在向着好的方向走。我不憎恨,我的心中没有敌人。 以独立之志,做合群之事,以思想与良心去担当。遥想胡适先生当年,不仅挨了鲁迅的骂,挨学生(毛泽东)的批。1928年,由于写《人权与约法》,还坐过国民党的几天牢。据说,若不是《纽约时报》参与营救,还险些被判了死刑。胡适的一生会因为同情而让步,却从未屈服过。他是思想之军,而非暴力之军。 大概是2003年前后,我在法国的电视台上无意间看到一则歌舞剧的片花。雄浑的音乐、宏大的场面让我激动不已。歌舞剧的名字是《斯巴达克思》,我印象最深、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是其中一句歌词“Jereviendrai,jeseraidesmillions”为此,我还特别将它译成了很上口的八个字——“我将归来,万马千军”这样的雄心壮志,是很适合一个远赴他国求学的游子的。即使是一个奴隶,也会觉得自己未来可期。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学业较忙,未能亲临演出现场。而在我离开巴黎时,想买张碟已是难上加难。其后几年间,每次返回巴黎时,不忘在音像店里翻箱倒柜,但都一无所获。谢天谢地,在2010年的秋天,我突发奇想,竟然在国内的网站上买到了。 我从来没想过要到国外定居,我注定要回到中国,我犁铧一般的笔尖注定是要落在这片土地上。区别在于,虽然我希望自己带领万马千军归来,但是我的理解和舞台剧里的斯巴达克思不同。其一,我所期望的万马千军,是思想之军,而非暴力之军。其二,我所期望带领的,不是纵横沙场的万马千军,而是我孤身一人。我不会像芮成钢那样做急于“代表中国,代表亚洲,代表世界”的“三表人材”我只想做“一表人材”只代表我自己,靠着自己的经验与理性发言,不强迫任何人。 而且,我分明看到,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那些能够带领万马千军的人,未必能带领好自己。关于这一点,看看当年袁世凯的凄凉晚景就知道了。另一句广为人知的话是,打得了江山,却丢掉了自己。一个以思考为业的人,当以独立思考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没有比带领好自己更重要的了。 有趣的是,常常有读者误以为我是一个白须飘飘的老者。待知道我还这么年轻,生命长远,有人甚至会在网上向我大喊“嘿,年轻人,把多年来我对一位老人的尊重还给我。”我不能详尽人们误以为我是老人的原因,我想恐怕这至少和我说理的态度和叙事的风格有关吧。我内心安宁,每天活在思维的世界里,写作于我更像是一种修行。即使是与人辩论的时候,我也不会以征服他人为真实的乐趣,而是希望通过交流在对方身上学得更多东西,以增长我的见识,丰富我的生命。如果你只是为了说服别人而去写作,不仅真理会离你越来越远,连自己也会离你越来越远。是我思故我在,而不是我征服故我在。我不必通过说服别人或者让别人臣服于我的观点证明我自己存在。 十多年来,我写了无数评论,以及寥寥几篇散文。偶尔,也会听到一些朋友(比如我尊敬的姜弘先生)问,为什么写这些零星的文字,而不去写更大的东西?对于朋友们的善意提醒,我通常会报之一笑。我知道有些勤奋的朋友,一天会写出很多评论来。但是,即使是这样,你也不必苛责他是在“粗制滥造”你只当他是在做一些思维训练,在做思想的加法。 因为一些编辑朋友的长期约稿,我渐渐养成了每天写评论的习惯。再后来,我发现写专栏是我的一种散步方式。只要时间允许,写一点又有何不可?为什么不接受做一些细碎的事情?从这方面说,我是很能理解梁文道兄所说的“写专栏比写一本大书重要”的意思的。胡适当年,不还在自己的刊物上撰写如何刷牙的文章么?散步是日常的,远足却需要机缘和更精心的准备。 当然,人贵有自知与自省。当我意识到这份差事占用了我的大部分时间,让我的生活在自我重复中慢慢失去了趣味时,我立即学会了克制。凡让我成瘾的东西,都不是我需要的乐趣。我有自己的方向感,不会去做隔行的评论,更不会发评论癫。但得机缘,我自然也会停下来,做朋友们所谓的“更伟大的事情”过去的两三年间,我在《南方都市报》上写了三十万字的“乡村纪事”专栏,也是因了一种机缘。而且,直到今天,人近中年,我仍相信自己的写作还没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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