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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节烈观① (第3/4页)
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说话的以外,其余“异端”的声音,决不能出他卧房一步。况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⒄的影响;不述而作,最为犯忌⒅。即使有人见到,也不肯用性命来换真理。即如失节一事,岂不知道必须男女两性,才能实现。他却专责女性;至于破人节cao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过去。男子究竟较女性难惹,惩罚也比表彰为难。其间虽有过几个男人,实觉于心不安,说些室女不应守志殉死的平和话,⒆可是社会不听;再说下去,便要不容,与失节的女人一样看待。他便也只好变了“柔也”不再开口了。所以节烈这事,到现在不生变革。 (此时,我应声明:现在鼓吹节烈派的里面,我颇有知道的人。敢说确有好人在内,居心也好。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对,要向西走了北了。但也不能因为他是好人,便竟能从正西直走到北。所以我又愿他回转身来。) 其次还有疑问: 节烈难么?答道,很难。男子都知道极难,所以要表彰他。社会的公意,向来以为贞yin与否,全在女性。男子虽然诱惑了女人,却不负责任。譬如甲男引诱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贞节,死了,便是烈;甲男并无恶名,社会可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节;甲男也无恶名,可是世风被乙女败坏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所以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糊糊涂涂的代担全体的罪恶,已经三千多年了。男子既然不负责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诱惑;文人著作,反将他传为美谈。所以女子身旁,几乎布满了危险。除却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带点诱惑的鬼气。所以我说很难。 节烈苦么?答道,很苦。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说了。节妇还要活着。精神上的惨苦,也姑且弗论。单是生活一层,已是大宗的痛楚。假使女子生计已能独立,社会也知道互助,一人还可勉强生存。不幸中国情形,却正相反。所以有钱尚可,贫人便只能饿死。直到饿死以后,间或得了旌表,还要写入志书。所以各府各县志书传记类的末尾,也总有几卷“烈女”一行一人,或是一行两人,赵钱孙李,可是从来无人翻读。就是一生崇拜节烈的道德大家,若问他贵县志书里烈女门的前十名是谁?也怕不能说出。其实他是生前死后,竟与社会漠不相关的。所以我说很苦。 照这样说,不节烈便不苦么?答道,也很苦。社会公意,不节烈的女人,既然是下品;他在这社会里,是容不住的。社会上多数古人模模糊糊传下来的道理,实在无理可讲;能用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死不合意的人。这一类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里,古来不晓得死了多少人物;节烈的女子,也就死在这里。不过他死后间有一回表彰,写入志书。不节烈的人,便生前也要受随便什么人的唾骂,无主名的虐待。所以我说也很苦。 女子自己愿意节烈么?答道,不愿。人类总有一种理想,一种希望。虽然高下不同,必须有个意义。自他两利固好,至少也得有益本身。节烈很难很苦,既不利人,又不利己。说是本人愿意,实在不合人情。所以假如遇着少年女人,诚心祝赞他将来节烈,一定发怒;或者还要受他父兄丈夫的尊拳。然而仍旧牢不可破,便是被这历史和数目的力量挤着。可是无论何人,都怕这节烈。怕他竟钉到自己和亲骨rou的身上。所以我说不愿。 我依据以上的事实和理由,要断定节烈这事是:极难,极苦,不愿身受,然而不利自他,无益社会国家,于人生将来又毫无意义的行为,现在已经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 临了还有一层疑问: 节烈这事,现代既然失了存在的生命和价值;节烈的女人,岂非白苦一番么?可以答他说:还有哀悼的价值。他们是可怜人;不幸上了历史和数目的无意识的圈套,做了无主名的牺牲。可以开一个追悼大会。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自己和别人,都纯洁聪明勇猛向上。要除去虚伪的脸谱。要除去世上害己害人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追悼了过去的人,还要发愿:要除去于人生毫无意义的苦痛。要除去制造并赏玩别人苦痛的昏迷和强暴。 我们还要发愿:要人类都受正当的幸福。 一九一八年七月。 ①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一八年八月北京《新青年》月刊第五卷第二号,署名唐俟。 ② 康有为(1858—1927) 字广厦,号长素,广东南海人,清末维新运动领袖,一八九八年戊戌变法领导者之一。变法失败后逃亡外国,组织保皇党,反对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一九一七年又和北洋军阀张勋扶持清废帝溥仪复辟。一九一八年一月,他在上海《不忍》杂志第九、十两期合刊上发表《共和平议》和《与徐太傅(徐世昌)书》,说中国不宜实行“民主共和”而应实行“虚君共和”(即君主立宪)。 ③ 陈独秀(1880—1942) 字仲甫,安徽怀宁人。原为北京大学教授,《新青年》杂志的创办人“五四”时期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主要人物。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任党的总书记。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后期,推行右倾投降主义路线,使革命遭到失败;以后他成了取消主义者,又和托洛茨基分子相勾结,成立反党小组织,于一九二九年十一月被开除出党。一九一八年三月,他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三号发表《驳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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